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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格理牧師:一個永遠的提醒

勞格理牧師:一個永遠的提醒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章39節)

耶穌復活的身體是什麼樣的?聖經告訴我們,當耶穌經歷了殘酷的刑罰被釘於十字架之後,第三天在從墳墓中復活。他被認出來,而且他的門徒知道他是誰。

我們知道他的身體有骨有肉。耶穌對他的門徒說:「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章39節。我們也知道耶穌還吃了食物。當復活的主出現在門徒面前並向他們要食物的時候,想象一下門徒們吃驚的樣子吧。

「什麼?!」他們一定一直在腦子裡面想。但是他們還是給了耶穌一片烤魚和一些蜂窩,耶穌吃了。」(見路加福音24章41-43節)

耶穌復活的身體能被觸摸也能被感覺的到。當一個女人從空墳墓裡面出來,「忽然耶穌遇見她們,說,願你們平安。她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馬太福音28章9節)

之後,耶穌又在屋內向門徒們顯現,「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約翰福音20章27節)

這告訴我們,在耶穌復活的身體上面仍然帶着被釘十字架的痕跡,並且在永恆裡面他也會一直帶着這個痕跡。(撒加利亞書12章10節)

我想這對於我們來說是一個提醒,提醒我們如何走進永生。我們不會因為我們的善行而進入天國,唯有耶穌所流的寶血能讓我們進入天國的大門,因為那穿透手腳的釘痕就是為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