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有那些「令人震驚的言語」嗎?
基督徒能說粗話嗎?
這問題與我有莫大關聯,拙作《查麗斯》(Charis: God's Scandalous Grace for Us)可能會冒犯了一些人。儘管對該書的反饋大部分還是好的,我也收到了一些類似這樣的評論:「我覺得我奶奶可能不太會喜歡這本書」,以及「有些人可能會被你的用語冒犯」之類。我的一個朋友在開車的時候,讓他的妻子大聲朗讀這本書,不過他告訴她要跳過第六章(標題是「蕩婦」),因為他不想讓她大聲說出這詞。
澄清一下,我在該書里沒有用過任何四字母髒話。只用過5個字母的那個。我從來不會有意識地說出那樣的話,也不會超越聖經實際用語的範圍(按照聖經原文)。
顯而易見且毋庸置疑的事實是:聖經有時會使用粗俗甚至冒犯性的語言。實際上,市面上的沒有任何一個聖經譯本是嚴格按照字面意義來翻譯以西結書16章的。要完全理解聖經這個章節,必須先學會希伯來文,因為希伯來語的聖經在描繪上簡直是太生動形象了(傳遞出極親昵的信息)。雅歌和聖經其他一些部分同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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