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中的律法對基督徒的生命有幫助嗎?
為什麼含有聖潔律法的聖靈存在於新約中?畢竟,在舊約中律法是被嚴格地設立的。特別是在耶穌為了我們的罪而死以後,這些律法真的有需要嗎?的確需要。不然神不會讓它們存在於新約中。
對於律法在一個信徒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人們有不同的觀點。一些人似乎認為律法僅僅使我們認罪,沒有其他的作用。這是不正確的。神的律法不僅僅只有這一個用處。
另一些人變成律法主義者,他們遵守律法,這些律法為這些罪人在神面前辯護。這也不正確。律法不能提供這樣的辯護。只有福音能夠拯救我們,把我們帶到與天父的正確關係中。
事實上,律法顯明了我們的罪,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去(加拉太書3章24節)。但律法也將神希望我們怎樣生活指示給信徒。在新約書信中,前面幾章概括了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的基礎,強調了我們救贖主犧牲的死和信徒能與我們永活的神有永恆關係的事實。
當我們進入後面幾章,我們就得到了聖潔的律法。這是正確的順序。直到人們悔改並相信福音,律法才能在宗教方面不起「作用」。首先你必須得在基督的家庭中。
在舊約時代,詩篇的作者呼喊「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詩篇119章97節)整部詩篇的第一首詩就是說到「惟喜愛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詩篇1章2節)事實上,神家中的人看待律法比家中之外的人看待律法更為不同。當你愛某個人,你就會樂於做能取悅於他。我們在詩篇中一次又一次地見證了這個樂意:「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詩篇40章8節)
做神子民的意願在新約里繼續。基督徒過聖潔的生活是依靠信徒裡面新造的人。新的生命通過十字架產生救贖的保證。就像聖靈樂意通過順服的生活去成就神的美意一樣。事實上,使徒保羅寫到,「我的內心順服神的律了。」(羅馬書7章25節)。
對於基督徒,在聖經書信里的律法向我們展示了神希望我們如何生活。當然,只有當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的時候,並且只有聖靈的力量才能使我們做討神喜悅的事情。「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書2章13節)不僅因神的恩典我們稱義,也因神的恩典我們成聖。
神的話語總是充滿力量,在聽眾的心裡和的生命中結出果實。這是聖經所產生的事實,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3章16節)「神的道是活波的,是有功效的。」(希伯來書4章12節)這活潑的話語在相信耶穌救贖的人的生命中產生基督的生命。
我們被教導「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4章24節)。新人通常指新造的人,被我們罪的本性所統治的舊生命是指舊人。我們稱書信里的指示為「新人的誡命」。一旦在基督的信仰里被稱義,新造的人既熱愛福音又熱愛新約的律法,因為這些都是神在他充滿愛的書信里向他的孩子們所寫下的。保羅用這種方式概括了基督徒對於律法的態度:「因為按照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羅馬書7章22節)
保羅所說的新造的人喜愛律法,就如詩篇中誠實地寫到,「我要在你的命令中自樂,這命令素來是我愛的。」 (詩篇119章47節)「我喜悅你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務。」(詩篇119章14節)「我在要你的律法中自樂。」 (詩篇119章16節)「我時常切慕你的典章,甚至心碎。」(詩篇119章20節)在歷史中,這種切慕一直存在於神的子民中。為什麼?因為神給他的孩子這種意願,就如神說的,「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以西結書36章27節)。
作為信徒,我們不再活在「律法之下」,我們的罪被赦免。沒有通過信仰帶來的饒恕,我們的生命中將不會有「新造的人」。給信徒的律法是給這個新造的人,不是給帶着罪的本性的墮落的舊我。舊我不能做任何事情去蒙神的喜悅。就如保羅提到,「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不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7章18節)
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我們借着聖子與天父建立了關係,有些在基督的信仰關係之外的工作被神所接受。新人的誡命是「默示的律法」,這律法為在神家庭中的人所預備的。作為信徒,我們尋求順從出於愛的律法,並因着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而感恩。
當一個人試圖通過他的順服去賺得他自己進入神家的路時,那這個人仍舊迷失在他的罪中。恩典是給那些相信耶穌的人,而不是給那些試圖用自己方式進入天堂的人。自己賺取進入神家的路是不可能的。
新約的律法有利於基督徒的生活,就如在家庭中的規則有利於孩子的順服。律法告訴我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我們接受了基督做我們的救主,不意味着我們不再需要被提醒神聖潔的律法。如果是這樣的話,聖靈就不會啟示這些寫在新約的律法了。我們不得不仔細地在神這個家庭背景下持守這些律法。這是聖經成功的方式,因此律法呈現給了信徒。否則,一個人很容易滑向律法主義者。
換句話說,如果你在一個聖經培訓班上提出「怎樣做」的信息,或是做基於新約律法的證道,你可能以提出一個關於稱義、成聖和基督生活的教導而結束,但這個教導是完全錯誤的。神創造的新約不是一本關於怎樣過好生活的道德之類的書。相反,新約不僅詳述了神的完美救贖計劃,也詳述了神對這些神家裡的人的美好意願。它總是包含神的律法和福音的區別。
當新約的律法有利於基督徒的生命時,我們也不要忘記在信徒的生命中,這些律法在神的恩典之下。聖經說,「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提多書2章11到12節)在信徒的生活中,如果沒有神提供恩典,通過赦罪和聖靈的工作帶來順服的力量,那些有利於基督徒的律法將沒有任何益處。
那麼一個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可以任意固執地犯罪嗎?他需要律法嗎,或者他需要福音嗎?在新約書信里,聖靈給予這樣的人的一切,他都需要。處在那種靈命光景里的人需要被告誡,真正轉變帶來的果子是一顆尋求聖靈的喜悅而不是順從肉體的心靈。(見加拉太書6章7到8節)過基督門徒的生活要每天尋求穿上新人,脫去舊人。
如果一個人盡情地犯罪,那麼在他的靈魂深處有很深的問題。他需要為他的罪懺悔。他與耶穌的關係是最不穩固的,根本就是不存在關係。真知道基督的人尋求去追隨他。他們不是「偽君子」。這個詞在聖經中從來不被用在一個真正的信徒身上。
神家庭里的所有人都有罪的本性,並且離完美很遠。但這不意味着我們假裝跟隨耶穌,同時計劃着「做自己的事情」。如果這是你的態度,那麼新約沒有為你準備什麼,只有警告。如果有些人正處於那樣的靈命光景中,那麼他無法理解律法和福音。為什麼?因為由於他的倔強,他決定為他的罪而活,而不是為救主而活。
希望那描述的不是你今天所處的位置。但如果是的話,靠着悔改和信心,我們可以轉身到一個地方。神邀請我們每個人來到十字架的面前並相信好消息,我們就能轉身離開罪,並擁抱愛我們的救主。
一旦進入神的家庭中,我們被神的愛感動。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 產生美好的果子。為了知道我們生命中的哪些行為能夠蒙神喜悅,我們要尋求他的律法,這樣我們就能安歇在神的恩典里。這種敬虔的態度在做耶穌的門徒中是很關鍵的。
律法和福音。關係和律法。赦免了這些單單信靠十字架和基督的人。因為基督為了救贖我們而捨棄了他的生命,所以一個新造的人的一生愛神並且愛他人。
在今天結束的時候,所有的要素都考慮過了,新約的律法有利於基督徒的生命嗎?是的,但是僅指一個人通過對基督的信仰借着聖靈的力量,和神建立關係後。基督徒尋求做好事,但不是為了被拯救,卻是因着信仰,基督的寶血潔淨了我們的靈魂,我們已經被拯救。
作為得到永恆救贖保證的信徒,神十分愛我們,並把我們帶到他的家中,神也十分愛我們,給我們律法使我們過聖潔的生活。這挪走了所有的壓力。現在因着我們永遠在神家裡的這一事實和確據,我們可以自由地敬拜神。
如果通過十字架帶來的恩典的信息沒有感動你為神而活,那麼你還沒有接受這個信息。當你這樣接受了,這個信息會使你的內心美善。神聖潔的律法會在你充滿自由和公義的、喜樂的新生命中呈現全新的意義。
換句話說,如果你裡面新造的人除了愛神外,不熱愛律法,那麼聽上去你的靈里不存在新造的人。這種情形,該是你在耶穌的信心裡重生的時候了。當你轉變後,你將能全心全意地同意保羅書信里說的,「因為按照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羅馬書7章22節)
畢竟,這種思想和聖靈聚焦於你的心智上,作為耶穌的門徒,這是成為「有基督的心了」(格林多前書2章16節)的非常重要的部分。
基督徒的生活可以完美地總結成這幾個字:「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4章1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