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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利·紐康:地獄真實存在並且那裡有人

傑利·紐康:地獄真實存在並且那裡有人

很多年前,漫畫家約翰尼·哈特(Johnny Hart)還在世的時候,有過一幅被人誤解的漫畫。一個公元前的洞穴人站在一塊岩石(像一個商店櫃檯)背後,打着標語「福音可以在這裡買到。」接下來一幅畫中另一個洞穴人問,「什麼是福音?」最後,第一個洞穴人說,「把地獄從我裡面逐出去的東西。」

一些保守宗教領袖覺得約翰尼在褻瀆神明,呼籲反對他和他的報業集團。感謝的是,它沒有被擴散,因為約翰尼被誤解了。

我知道,約翰尼是一個信心的人,他的重點是,福音是地獄難題的解決方案,他對此十分認真。

出於一些明顯的原因,地獄不是一個受歡迎的教義。就在這個月,我們看到一本暢銷書再版,這本書實際上是在否定地獄(或者說地獄的進入)。更難讓人忍受的是,它的作者是「一名福音派牧師。」

16個月之前,羅伯·貝爾(Rob Bell)牧師發布了著作《Love Wins》,否定了地獄的一個關鍵方面。他沒有否定地獄的存在,卻本質上否定了有人會去那裡。

這本書的成功是顯著的,它在《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上度過了20周時間。

對地獄的信仰看起來現在不被認真對待。數百萬高中生被教導關於約拿單·愛德華茲的講道「落在憤怒之神手中的罪人」,作為一個所謂的清教徒過分言辭的例子。比如,在接近結尾時,他譴責他自己的教會(後來把他開除了):「因此,讓每個在基督之外的人,現在清醒過來,從將要來的震怒中逃離出來。全能神的憤怒現在毫無疑問籠罩在很大一部分會眾頭上。」

很難的話語。但就是這個人在馬薩諸塞州北安普頓的講道幫助引爆了大覺醒運動。喬治·懷特菲爾德幫忙擴散了這場大覺醒,遍布大西洋兩岸。約翰·亞當斯總統說,美國獨立是一場政治運動,產生在殖民地人民內心發生屬靈革命之後,這場革命現在被叫作第一次大覺醒運動。

過世的喜劇演員喬伊·亞當斯在他1974年著作《The God Bit》中寫道,「我愛我的好朋友老爸鮑勃的態度:『因為我相信《聖經》,我確信有一個地獄。但我也相信神的慈愛,因此我確信它是空的。」

聽起來不錯。但是真的嗎?這讓我想到樂隊Simon and Garfunkel的一句歌詞,「人聽到自己想要聽的--對其餘的置之不理。」

我在繼續閱讀這些故事:一些不快樂的人在驅散一群人,它最近還發生在加州的一所基督教學院。社會中對神的敬畏去哪裡了?我不覺得人們會做這樣的事情,如果他們真的理解地獄的真實。

在美國建國早期,一種「獎懲的未來狀態」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

比如:

∙在1786年,建國之父本傑明·拉什寫道:「我對每個宗教如此尊敬,它們揭示了神的屬性,或者說一種獎懲的未來狀態……」
∙諾亞·韋伯斯特的第一本字典(1828)中有很多聖經經文。他說「宗教」的一個方面包括「一種信念,對於一種獎懲的未來狀態,對於人對神的負責……」
∙馬里蘭州的憲法,1864年被採納,要求政府官員持有一種信念「對一種獎懲的未來狀態。」同樣的要求還出現在南卡州1778年憲法,還有田納西州1796年憲法。
∙賓州最高法院1817年聲明:「法律在任何人民政府不能被行使,除非人們被教導去敬畏一個誓言的神聖,注目一種出於今生行為的獎懲的未來狀態。」

簡而言之,地獄是神聖問責制的一部分。

本拉登最後在2011年5月被殺,一項CNN/輿論研究公司的調查很快發布,顯示61%的公眾相信他會去地獄,顯示出很多美國人仍然相信地獄。

CNN的調查總監Keating Holland這樣說:「不是所有美國人相信地獄,這種觀點反映在相當多的人的回答是『不知道』,並且很多宗教在教導中不包含一種對來世的懲罰。不管如何,60%的人說本拉登在地獄,這反映出,很多美國人是多麼強烈地感到本拉登是一個邪惡的人物。」並且,正如我所說,這也反映出,多少美國人相信地獄存在。

簡而言之,地獄是終極的問責。借着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愛得勝了--對於那些悔改並相信他的人。對於那些不相信的人,地獄在等着。這樣,神聖的公義也得勝了。難怪耶穌說,「你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使徒信經》說到關於耶穌,他「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用另外的話來說,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去了地獄,所以我們不需要去了。那就是為什麼約翰尼·哈特的洞穴人可以歡呼着說,福音「把地獄從我裡面逐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