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復仇者聯盟》看電影院裡的娛樂片
在5月份的第一個周末,《復仇者聯盟》(The Avengers)票房收入超過2億。我也對這一票房收入有點貢獻,因為我女兒想去看,而我想花時間陪她,所以我們一起去看了這部電影。
兩個多小時裡,我凝視着電影屏幕,恩,也沒什麼。我離開了劇院,並不知道剛才我看的是什麼。這部電影也沒有特別攻擊性的內容,也沒有什麼我需要跟我女兒繼續探討的話題點子等。
事實上,也不是一點想法都沒有,進入腦海的一個短語是「盲目的景象」。我並不是說它不具有娛樂性,它確實有,是以「爆米花電影」的那種形式。
然而,偶爾大嚼爆米花是好的,卻沒有人把爆米花放在他們的基本食譜中。類似的,偶爾的「爆米花電影」作為偶爾的消遣也好,一個沒什麼內涵僅是娛樂的固定食譜對我們卻無益處。
然而,談及流行文化時,「娛樂片」正成為人們沒有選擇的選擇。這個夏季,《復仇者聯盟》之後上映的電影將是基於上世紀70年代經典陣營的電影,如《黑暗陰影》(Dark Shadows),以及根據棋盤遊戲改編的電影《戰艦》(Battleship)。
如果你正想知道,如何能把《戰艦》改編成電影,那麼你並不是獨自一人。之後還有電影《蜘蛛俠》(Spiderman),以及《黑衣人3》(Men in Black III)。然後就是所謂的電影院裡的喜劇。
不僅僅是電影,儘管也有些例外,同樣的事情也體現在所有的流行文化當中。
可能在想「也沒什麼新鮮的,畢竟,電視50年來被稱為『一個巨大的廢墟』!」但有兩件事情是不同的:首先,這樣的東西現在到處都是。當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的前主任牛頓·邁諾(Newton Minow)在1961年談到國家廣播電視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roadcasters)時,還只有三個網絡。像紐約這樣的大城市,至多也有另外幾個獨立的電台。
然而今天,有上百家有線電視網絡和數不清的互聯網媒體。更重要的是,你可以同時在筆記本電腦、iPad以及智能手機上看到它們。對於大多數美國人,特別是那些居住在城市和城郊的人們,「無所不在」正是對流行文化在他們生活中的存在狀態的形象描述。
另一點不同是,當代流行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自我參照。在電視節目或電影中的任何文化的參照有可能是同一時期的另一流行文化。
50年前,《音樂器材》(The Music Man)的主人公唱着「我希望,我禱告海特斯能贏得一個A。」它是參考了《紅字》(The Scarlet Letter)的主人公海絲特·白蘭(Hester Prynne)的話,也是被觀眾們所期待的。現今,一部製作類似字幕的電影,需要與藝術劇院或美國廣播公司聯繫。
所以,基督徒應該如何面對這些呢?這是我想在接下來的幾周中討論的。正如我說,這一問題超過了反感的內容:我們需要問我們自己關於快樂、遊戲,以及媒體對我們做了什麼。
在美國孩子們每天都使用相當於11個小時多媒體的世界裡,我們需要考慮一些問題,有或者沒有爆米花。
順便說,一定要確認一下查克·卡梅隆(Chuck Colson)在BreakPoint.org上推薦的電影。查克在那些鼓舞他、因他思考的電影上下了功夫,並可能會引起一番好的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