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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想要你快樂,那是在他裡面的快樂

神想要你快樂,那是在他裡面的快樂

如果你走在任何大城市的街頭,隨機問問50個人,他們覺得神對他們最大的願望是什麼,我向你保證,最多的回答肯定是:「神想要我快樂。」

許多屬靈的美國人都通過自己的幸福程度來估算神對他們人生認可和祝福。因為他們相信他們自己的快樂是神最大的願望,他們把所有讓自己快樂的東西看成來自神手中的禮物。我知道有人拋妻棄家投入新歡懷抱,卻依然相信因為自己很快樂,所以神也會認可自己的決定。我也知道有些男人/女人處在同性戀關係中,認為既然自己高興,那神會許可他們的浪漫選擇。我還曉得一位習慣於不斷離婚、結婚的女士,她相信每一段新的關係都是來自神的禮物,因為他們樂意(至少暫時如此!)。

當我查考聖經,我不得不相信神確實想要我們幸福。與一些宗教、甚至基督教的一些宗派對神的描繪相反,真正的神是仁慈而又充滿愛的主宰,他並不想要我們生活在灰暗的人生中。聖經充滿了要喜悅、滿足和平安的教導。

然而,許多人丟失了這拼圖中的一塊,那就是神想要成為我們幸福的主要元素。確切地說,他需要這麼做——他需要成為我們內心的終極寶藏。這是否意味着他不要我們享受別的東西了嗎?當然不。人際交往,美食、風月、佳釀還有我們在這個傷痕累累卻也依然美好的世界之中由神所賜的其他禮物,都是供我們享受的。他把這些東西放在我們伸手可得的範圍之內,並不僅僅是為了在我們每次伸手去拿的時候就打我們的手。他想要我們在其中得到快樂。但我們在這些事物中所獲得的快樂應從屬於我們在神里的快樂。他想以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所享受的恩典來指示、引領我們到在他之內的終極喜樂。

我們應對人際交往、美食、風月、佳釀和日光之下所有事情的方式恰恰能表明我們的心是否與神在一起。我知道這聽上去很尖銳,但我不是為刻薄而這麼說,不過,如果我們全神貫注於聖經定義為罪的東西——淫亂、醉酒、通姦、同性戀——還毫不認罪,我們的心很可能就並沒有與神在一起。我們也許會覺得很快樂,但這並不意味着他高興我們這麼做。

在罪里沉溺、樂此不疲並不是受神祝福的信號,反而是他審判的預表。神所能做的最可怕的事情——他確實會這麼做——就是由着我們放縱慾望,讓我們毫無顧忌地縱情於罪惡(參看羅馬書1章24、26和29節)。在罪里的快樂是一件可怕的事情,這預示着神在他的憤怒中,讓我們自由地走向永恆毀滅的熔爐。滿足於對神已經展示出來的意志進行堂而皇之、持續不斷地違逆,這景象應該讓我們所有活着的人驚嚇不已。

如果,在閱讀今天這篇文章的時候,你意識到自己依然舒服地生活在自己的罪中,曾經錯誤認定自己的快樂乃是神對你祝福的信號,那對你來說,依然有獲得偉大的寬恕和希望的可能。你還沒有走得太遠,也沒有陷入太深。依然有寬恕和改變的恩典為你準備。你覺得自己有罪——哪怕是很輕微的罪——那就是來自神的禮物,是他想要你從偶像崇拜中走出來,進入他的恩典。

符合聖經的基督教並不是那種充滿了外在儀式和聖禮的宗教,而是對我們欲望的一種體驗式的重新調整。當我們仰望耶穌,相信他的話語,把自己交託給他,神就原諒了我們所有的罪,聖靈進入我們原本一團亂麻般的內心,開始讓一切進入正軌。儘管直到耶穌再來之前,我們都不會感受到完全脫離了罪的狀況,但那些把自己的信仰建立在耶穌之內的人確實會體驗到真切而又持久的人生改變。日積月累,年復一年,我們的內心會在神裡面尋找到越來越多的幸福。我們會逐漸轉離自己的罪,即便速度很慢,我們也會培養起自控能力。我們會成長,以神認為恰當的方式去享受神的恩典,而非將快樂偶像化。

如果今天是讓你沮喪難過的一天——無論你是個迷失方向的人或是一個掙扎中的信徒——請把問題帶到耶穌那裡。他有能力也有意願讓神成為你終極的喜樂。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