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的長期影響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彼得前書2章11節
我曾經閱讀過有關水管工疏通水管時發生的事件的一則罕見新聞。他從自己蛇形設備中取出一件鑽進下水溝去處理下水道,直到污水都排除出去。但這次工作過程「蛇型」設備出現了奇怪現象。該設備通過敞開排氣孔延伸至房門外,直至隔壁房間。之後通過排氣孔往下走延伸到門外,瞄準了在後院玩耍的10歲女孩兒。
幸虧他們聽見小女孩兒弟弟放聲大哭後停止了機器。消防部門必須用電纜剪才能把女孩兒從機器中解救出來。
讀了這個故事後,我思考過罪如何可以用這種方式顯現出來?你永遠不知道罪會以何種方式展現出來。我們犯罪的時候可能意識不到會發生的後果或可能會給別人造成的影響。葛培理曾經說過,不道德行為普遍存在於世界上,一樣也普遍存在於教會之中。怪不得整個世界現在危機重重。
神在聖經里用大量篇幅講述不道德的行為,特別是通姦行為。神把這些列在《十誡》的10大罪惡中。某些情況下,這些行為都會被判處死刑。新約聖經也解釋了這些問題。
神為了我們好才告誡我們不要姦淫。當你越過那條神給你生活和同工設置的保護線時,就等於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這種罪產生的後果可能持續幾個月、幾年,甚至影響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