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婦女在家中禱告遭警察勒令停止 慘遭敗訴
美國第十巡迴上訴法院作出不利於堪薩斯州一名天主教徒的裁決,她在自己家中禱告時曾遭到警察阻止。
6月20日,三名法官組成的陪審團投票維持法官駁回瑪麗·安妮·斯托斯(Mary Anne Sause)起訴兩名路易斯堡警察的裁決,斯托斯稱警察不告訴她原因,要求進入她的家中,當時她開始禱告時,卻收到噪音投訴,那裡的警察命令她停下來。
法官南希·莫里茨(Nancy Moritz)在撰寫的意見書中表示,法院假定「被告反覆嘲笑斯托斯,並命令她停止祈禱違反了斯托斯第一修正案的權利」,斯托斯稱警察威脅要逮捕她。
「但這個假設並不能寬慰斯托斯。相反, 斯托斯必須證明任何有理智的官員都知道這種行為違反了第一修正案,」法官稱,並援引2011年最高法院對「阿什克羅夫特訴阿基德」(Ashcroft v. al–Kidd)一案的裁決,法院裁決前美國司法部長阿什克羅夫特不能因為阿基德的拘留而受到起訴。(譯註:阿基德是美國公民,因為他在沙米·奧馬爾·艾爾-侯賽因(Sami Omar Al-Hussayen)一案中為重要證人,美國聯邦調查局以重要證人法為依據逮捕了他。)
「但是,在這種情況中所涉及的行為顯然是不專業的,但我們不能說『這顯然是非法的』」,法官補充說。 「顯而易見的是,在合法調查中,第一修正案不會禁止一名有理智的警察命令其調查對象站起來,並指示將她/他的注意力轉到警察身上,即使調查對象當時涉及的行為是出於宗教動機,即使在發布命令後,警察採取的立即行為對進一步調查沒有任何意義。」
代表斯托斯的第一自由協會(First Liberty Institute)的副總法律顧問迪斯(Jeremy Dy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法院「對該案件中警察的行為提出的嚴厲批評支持我們第一修正案的聲明」。
「沒有人應該因為在自己家中禱告而面臨被捕的可能性,」迪斯說。
第一自由協會在新聞稿中說,政府為警察辯護稱「第一修正案的自由行使條款只是『保護個人選擇宗教的權利』」,斯托斯的律師認為,政府的觀點誤解了第一修正案保護踐行信仰權利的事實。
「雖然斯托斯女士的上訴沒有成功,但法院明確表示斯托斯的第一修正案的權利可能受到侵犯,但附條件豁免權的法律原則可以掩蓋警察的責任。」第一自由協會說。 「並存意見譴責警察的行為是對守法公民的特別蔑視。」
斯托斯是否會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目前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