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種方式:父親惹了兒女的怒氣
保羅說,神賦予父親教養孩子的基本責任(以弗所書6章4節),但他也提醒父親們惹兒女的氣的危害。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是否在生活中有惹兒女的氣,請一下的幾種方式:
1,過度原則。太常或太過。
2,不成比例原則。過度地犯錯。
3,不一致原則。孩子一天只能為一種錯誤受罰一次,但不能一天受罰幾次。
4,偏心原則。對一個孩子不公的偏愛超過另一個。
5,不解釋原則。不向孩子解釋他們的態度、言語或行為為什麼錯誤,因此造成他們的不理解。
6,不原諒原則。儘管孩子已經道歉,爸爸還是讓孩子在接下來的幾天被籠罩在不原諒的烏雲下。
7,不平衡原則。沒有平衡地對孩子做對的事鼓勵或表揚。
8,羞辱原則。意在貶低和羞辱。
9,公共原則。不隱藏孩子的錯誤和所受的懲罰。
10,壞脾氣原則。失去控制。
11,不禱告原則。從不禱告。
12,冷酷原則。沒有告訴孩子犯錯的原因,或他們需要的改變。
13,不警告原則。孩子從來沒被教導或警告什麼是錯的。
14,自私原則。父親為了使自己好過把火撒在孩子身上。
15,福音缺乏原則。沒有屬天的盼望和父親的諒解。耶穌所做的犧牲被忽略了。
當父親們讀這份清單時,只能痛苦地打鈎「做過,做過,全做過」。那就是我們為什麼必須為我們的罪悔改並靠着天父的慈愛改變自己。我們不僅要對神認罪請求他的原諒,還要請求孩子的原諒(如果我們惹了孩子的氣)。從不對孩子說「對不起,我錯了」的父親是需要檢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