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個問題:致支持同性婚姻的基督徒們
既然美國最高法院已經把同性婚姻制度強加給了每一個州,那對我們來說,明智的做法就是去更深入地思考該問題。以下20個問題,想請所有支持這種新款婚姻定義的人回答:
1,婚姻之外的性行為是否有罪?
2,性方面的罪是得罪身子的唯一之罪嗎?(參看哥林多前書6章18節)
3,對於那些不認同你觀點之人的態度是愛是恨,或兩者之間?
4,在這個問題上持有某個特定的立場是否就意味着這人乃是懷恨者?
5,對基督的信仰是被寬恕的唯一道路嗎,耶穌是通往天國的唯一道路嗎?
6,耶穌在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章6節)這話的時候,他是在說實話嗎?
7,你能找到一個既支持同性婚姻,又相信耶穌是通往天國的唯一道路的人嗎,哪怕只有一個?
8,絕大多數誠實的人都相信每一種宗教都能通往天國?
9,聖經是神所啟示的話語,還只是凡人的觀點?
10,那些犯下姦淫的人,如果不為罪悔改並轉向基督尋求赦免,他們能上天國嗎?(參看哥林多前書6章9、10節)
11,耶穌在地上傳教時,是否有任何證據表明他教導過:與猶太人在聖經里教導了多少個世紀的內容相反,神已經不再厭棄姦淫、同性戀行為了?
12,是否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卻成為死亡之路?(參見箴言14章12節)
13,姦淫是不是比同性戀行為更大的罪?
14,一個人故意堅持有罪的行為,他還能被赦免嗎?(希伯來書10章26、27節)
15,按照舊約和新約記載,在神看來,同性戀行為是否都為一種罪?
16,神是否根據民意調查來決定哪種行為才是罪?
17,用自以為義的態度來鄙視某人,這種行為是對的嗎?
18,耶穌對行淫時被抓的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參看約翰福音8章11節)。這是不是沒有愛的行為?
19,因着對聖經的堅定信仰,認為貪婪、嫉妒、婚外性行為以及歧視都是罪,這行為錯了嗎?
20,審判日之時,是不是每個人都要站在神的面前?
這20個問題意在幫助我們超越情感層面地深入思考這敏感問題。我們需要在主面前坦陳對此問題的回答,因為把我們創造為有性存在者的乃是神,我們也需要對那些掙扎於同性吸引之人坦陳己見。
沒有誰選擇自己有同性戀的情感,就好像沒有誰會選擇成為一個急性子一樣。但人生中有些事情就是這樣,即便我們自己根本不想要,它也照樣出現在我們內心的大門口。屬靈的洞察力才能讓我們不去天真地認定自己總可以去信任感覺、欲望,還以為感覺和欲望能夠將我們帶上正途。
不要因分享神明確無誤的話語而懼怕,你要以一顆充滿愛的心來這麼做。耶穌就是這麼做的。他為我們的罪而死,而復活,由此那些悔改、信福音的人也能進入永生的天國。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