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團體稱澳網虛信法限制言論自由
在澳大利亞,批評墮胎和變性意識形態的人可能會被壓制,因為議員們支持一項賦予該國媒體管理機構更多權力的法律提案。此舉讓澳大利亞基督教遊說團感到困擾。
11月7日,澳大利亞立法者在眾議院以78票對57票通過了《2024年通信立法修正案(打擊錯誤信息和虛假信息)法案》。
該法案現已提交參議院環境與通信立法委員會進一步審議。
澳大利亞議會在其網站上總結說,該立法修訂了《1992年廣播服務法》,並對數碼通信平台提供商傳播被視為「可合理核實為虛假、誤導或欺騙性」的數碼內容規定了某些「義務」,「並有合理可能造成或促成特定類型的嚴重傷害」。
該法還擴大了澳大利亞通信與媒體管理局(ACMA)的合規和執法權力。這意味着ACMA能夠根據需要從提供商處接收信息,並確定錯誤信息的標準,違反擬議法律的各方將面臨罰款。
該法律的支持者引用了堪培拉大學所做的一項調查《數碼新聞報告:澳大利亞2024》。其中75%的澳大利亞人表達了對網絡不實信息的擔憂。
然而,澳大利亞基督教遊說團(ACL)斥責新立法,稱其為「奧威爾式」的立法,是 「對澳大利亞言論自由的威脅」。
澳大利亞基督教遊說團首席執行官米歇爾·皮爾斯(Michelle Pearse)說:「擬議的立法將允許政府把他們對『真理』的主觀看法強加給公眾,並有效地壓制不同的聲音。」
皮爾斯表示尤其擔心該法案會壓制支持生命者和反對跨性別意識形態者的權利。
「該部門對自身影響的分析表明,該法案將阻止可能會扭轉『婦女和LGBTQI+人士權利』的信息傳播。這表明它很可能會壓制支持生命的觀點和反對變性意識形態的觀點,」皮爾斯警告說。
她補充說,以這種方式限制言論自由可能會威脅到該國的民主。
皮爾斯進一步表示擔心,如果該法案在參議院獲得通過,數字平台若未能刪除所謂的「錯誤信息」,將面臨「巨額罰款」的威脅。
她補充說:「通過賦予ACMA任意判定什麼是『虛假、誤導或欺騙性』以及什麼是『有合理可能造成或加劇傷害』的能力,該法案使政府對有爭議和有爭議話題的媒體敘事擁有前所未有的控制權。」
皮爾斯將該法案與之前的「類似」《法案徵求意見稿》進行了比較,後者在諮詢期間獲得了23,000份公眾回復。她對ACMA審查網絡內容的「廣泛新權力」表示擔憂。
皮爾斯繼續說:「這尤其令那些不同意有影響力的邊緣團體所推行的激進意識形態的基督徒和澳大利亞人感到擔憂。我們已經看到電子專員強行刪除了X上批評激進性別意識形態的帖子。」
皮爾斯指責澳大利亞政府 「強行通過了這項法案」。許多議員反對新立法,表達了與ACL類似的擔憂。
皮爾斯補充說:「ACL對澳大利亞政府在僅給澳大利亞人11天的時間對法案做出正式回應後,就匆忙通過眾議院的這些改革表示失望。」
ACL呼籲澳大利亞政府放棄網絡虛假信息法案,致力保護民主言論自由。
在10月10日的人權審查報告中,議會人權聯合委員會承認該法案支持《世界人權宣言》規定的多項人權。然而,委員會也發現了擬議法律在言論自由和隱私權方面的問題。
人權委員會認為,擬議中的ACMA對傳播信息的監督和管理實際上限制了言論自由的權利。
另一個限制是,擬議賦予媒體和通訊管理局批准標準和制定規則的額外權力,以及數碼提供商需向媒體管理局提供信息和文件,這可能涉及泄露個人信息。
根據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委員會解釋說表達自由權允許「震撼或擾亂」,「包括以口頭、書面/印刷、藝術形式或通過個人選擇的任何其他媒介,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此外,委員會承認這一法律權利帶有「特殊的義務和責任」,但指出「對表達自由權的限制必須嚴格解釋,任何限制都必須在一定範圍內嚴格遵守」。
關於隱私問題,委員會表示,該計劃將對被視為嚴重有害的潛在內容進行監管。 「然而,在法案設想的情景範圍之外的情況下,不會妨礙數碼服務提供商平台對內容進行監管,以避免因違規而受到民事處罰的風險」。
委員會舉例說,有人發布了與事實不符的地方選舉內容。
「即使這些內容發布者的最終用戶的追隨者很少,其觀點的傳播不太可能對選舉產生實際影響或導致任何其他實際損害」,但根據擬議中的法律,平台可以刪除這些內容,理由是這些內容是不正確並帶有政治性的。
委員會還警告說,根據擬議法案,沒有任何規定可以阻止平台提供商「監管比守則或標準規定以外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