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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基督教的常見異議(第二部分)

對基督教的常見異議(第二部分)

基督郵報的「離開基督教」系列文章旨在探究為何如此多的美國人拒絕他們生長於斯的信仰。在這八篇文章中,我們將刊載見證並觀察潮流趨勢、教會的失敗以及基督徒們如何回應質疑他們信仰的人。這是第7部分。點擊這裡閱讀本文第1、2、3、4、5、6、7a、8部分。

基督郵報收到了許多來自那些主要是在保守教會背景中成長但最終離開基督教之人的見證。我們在這系列的文章中,我們將他們所有經歷和問題都放在了一起,本系列的第7部分特別聚焦對基督教反對意見中的8個常見問題和關注點。

我們邀請了多位神學及相關領域專家予以回應。

為什麼僅僅因為出生我們就繼承了亞當的罪?

威廉·萊恩·克雷格(William Lane Craig):你為什麼這麼想呢?認為我們繼承亞當之罪的經文並沒有在創世記3章14-19節人類犯罪的故事中被提及(剛剛讀過)。

聖經里唯有羅馬書5章12-21節是提到如此教義的經文。

但對如何理解「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15節)、「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16節)、「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17節)、「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18節)和「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19節)這樣的經文,在神學方面有巨大的爭議。

一些解釋者認為保羅的意思是,由於亞當的代表地位或我們與亞當的固有關聯或諸如此類的概念,亞當在伊甸園中的罪,被歸罪於我們每個他的後裔身上。也就是說,我們在神面前,因亞當的過犯,被定罪,就有了罪。我們如何理解它?

兩個原因:(1)作為人類聯合的起首者,亞當作為我們的代表站在上帝面前,代表我們行事。他的惡行是我們的惡行,因為他是我們在上帝面前的代理人。(2)為了避免有人抱怨亞當是一個糟糕的代表,我們可以說,上帝無所不知,知道如果我們處在亞當的位置,我們也會做同樣的事情。所以亞當並沒有在神面前不準確地代表我們,而是作為我們的恰當代表。

然而,其他的解釋者不同意,他們堅持認為亞當只是罪惡進入世界然後像傳染病一樣傳播給所有人的閘門。羅馬書5章12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到羅馬書5章18節——「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

保羅說,正如亞當的罪是由死而來,「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大多數解經家把希臘語單詞「eph hō」解釋為因果連詞「因為」,而「所有的人都犯了罪」則是指人的個體行為罪。

當保羅聲稱「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時,他也許很理解,這是要追溯所有犯罪以及因此而來所有的咒詛和死亡,將其追溯到亞當最初的過犯,也就是罪因而進入世界的起源。

但是從這個觀點來看,我們「繼承」亞當的罪只是通過模仿,而不是歸咎。

威廉·萊恩·克雷格(William Lane Craig)是知名的基督教護教家,哲學家,寫作並編輯了超過30本書。他是拜歐拉大學塔爾伯特神學院(Talbot School of Theology Biola University)哲學研究教授以及休斯頓浸信會大學(Houston Baptist University)的哲學教授。

道格·波特(Doug Potter):有許多與我們出生有關的事情是我們無法選擇的。我們無法選擇何時出生(時間)、哪裡出生(地點)以及誰生養我們(父母)。在我們的出生並人生中,有很多選擇是別人替我們做的,這些選擇影響着我們的生活。

例如,我們無法選擇我們的國家是如何建立的,以及將建立什麼樣的政府。我們中的大多數人沒有選擇或直接參與我們的領導人是如何決定我們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同樣,聖經和經驗告訴我們,我們不能選擇我們的人性。

所有人類所擁有的天性是第一批人類的結果,他們被創造得完美無缺,生活在完美的環境中,卻沒有聽從上帝的命令。亞當和夏娃的罪在他們犯罪的那一刻就導致了屬靈的死亡或與神分離。因此,因為所有的人類都共享由他們產生的同一本性,我們接受他們的行為和墮落的人類本性的後果。

這些後果包括精神上與上帝的分離,最終導致肉體的死亡(創世紀2:16-17)和永恆的與上帝的分離(啟示錄20:14-15)。亞當,第一個人,是人類的聯邦(或代表)首腦,在某種意義上,每個人都存在於亞當,其影響已經傳遞到所有的後代,除了耶穌基督。

使徒保羅解釋到:

·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章12節)

·       經上也是這樣記着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哥林多前書15章45-49節)

因此,沒有人能逃避接受一個有罪的本性。在神學上,亞當的罪的影響被理解為通過兩種方式傳播。首先,它從亞當直接歸到每個人身上。第二,它是間接遺傳或傳播給每個人,從我們的父母,並通過他們的父母回到亞當和夏娃。關於罪性是如何傳播的,人們有過爭論,但聖經所教導罪性的普遍傳播則沒有爭議。

聖經還教導我們,罪影響了神在人身上的形象,但並沒有達到被抹去或除去的程度(創世記9:6;雅各書3:9-10)。罪無處不在,並且延伸到人類的每一個維度,包括身體、靈魂和意志。但是人性的任何方面都不會被它完全摧毀。

太過了,墮落被錯誤地理解為剝奪了一個人認識和選擇善而非惡的能力。罪對心靈的影響是屬靈的黑暗或盲目(羅馬書1:28;哥林多後書4:4),這將表明,我們不能通過自由選擇尋求神(羅馬書3:11),發起(約翰福音1:13)或獲得(羅馬書9:16)拯救。

然而,好消息是我們可以自由地接受神的救恩(約翰福音1:12)。信心的行為是由神的恩典所推動或加添的,但它是由我們來執行或選擇的。離開罪的救贖只能在耶穌基督的義中找到。

遺傳的罪只能通過救贖和聖靈內住的恩典來除去。個人的罪——信徒在今生所犯的罪——不會傳遞給別人,只會導致我們的罪、羞恥和失去與他人的交通(創世記3:7,羅馬書5章)和神(羅馬書3:23)。

雖然我們所有罪的刑罰(羅馬書4-5)是由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來償還的,但我們目前在成聖上的成長要求對個人的罪懺悔和悔改(約翰一書1:9,羅馬書6-7)來恢復破碎的交通。當我們與神面對面(啟示錄22章4節,羅馬書8章)的時候,罪性的最終消除——救贖的完成和所有罪惡的停止——就發生在榮耀的時刻,我們就會自由地認識神,直到永遠。

道格·波特(Doug Potter)是基督教神學並護教學領域的作家、教師以及演講者。他是北卡羅萊納州南方福音神學院(Southern Evangelical Seminary)的助理教授和博士教牧項目的主任。

神為何允許讓苦難、壞事發生?

布里安·胡復臨(Brian Huffling):神為何讓苦難發生?問題至少可以追溯到約伯這裡。古希臘的哲學家、中世紀的神學家都問過,無神論者、信徒也問過。

這個問題一直被用來反駁上帝的存在,也讓信徒們感到煩惱。它使一些人懷疑或失去了他們的信仰。回答這個問題有兩種方式:學術式和教牧式的。前者試圖表明上帝和邪惡都可以存在,而後者則試圖在心痛和絕望的時候回答信徒的問題和疑慮。

這篇文章將集中在問題的護教方面,同時只是簡要觸及教牧問題。

最近有一大批人,其中有幾位是知名人士,已經放棄了這信仰。邪惡的問題是人們有時失去信仰的原因之一。但是,為什麼苦難會使一個人要麼失去信心,要麼一開始就沒有信心呢?

主要的假設是,如果上帝是全能、全知、全善的,那麼邪惡就不應該存在。但惡確實存在,所以這樣的上帝不可能存在。

上帝是全善的這一概念通常被認為是指上帝,像人類一樣,對自己的行為有一定的義務,他總是以正確的方式行事。但既然上帝不是人類,他就沒有人類的義務。人類必須通過自己的行為來獲得(道德上的)善,而上帝的善不是靠自己掙得或獲得的。他是善的,因為他是無限的存在——無所缺。他不可能比自己更好或更完美。

這一點可以從聖經約伯記中找到(1:13-2:12)。上帝基本上是在試探撒旦,讓他慫恿約伯來咒詛上帝。上帝說他毫無理由被激起以反對約伯(2:9)。如果一個人允許另一個人去摧毀他所擁有的一切,包括殺死他的家人,並最終給他自己帶來疾病,這樣的人會被認為是不道德的。

事實上,約伯基本上就是這樣指責上帝的。但神有沒有試着解釋他的行為,或試着與約伯講道理呢?不,他只是說:「我是上帝,你不是。」上帝不被我們人類的義務所約束,我們不應該把上帝當作人類來對待(這是基督徒和無神論者經常犯的錯誤)。

但這提出了一個關於邪惡問題的有趣觀點,特別是當用來反對(或懷疑)上帝的存在時。

如果上帝沒有像人類那樣的道德義務,那麼他就沒有義務創造一個沒有邪惡的世界。對這一假設的否定,使邪惡的邏輯(而非宗教)問題崩潰。這是一個主要的假設,就是說,如果上帝沒有按照我們認為他應該的方式行事,那麼他就一定不存在。當然,這樣的想法是不理智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基於情感的,還有些不好的想法。

但這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為什麼上帝允許苦難或邪惡存在?」如果我們問上帝的理由是什麼,或者他的動機是什麼,那麼我們這輩子都不會知道答案。」但是我們可以談論一些一般性的原因。

一個原因是(在神的旨意和主權範圍內)人選擇違背神。這種行為(罪惡)會帶來疾病、死亡和毀滅。它也帶來了對物種和地球的詛咒。然而,並不是亞當的決定導致了邪惡。我們自己的決定,我們自己的意志,我們的好上帝(和一般的善)導致邪惡。(事實上,讓自己凌駕於上帝之上本身就是一種罪惡。)

如果我們打開新聞,我們會看到人們對他人做出的可怕行為。那麼為什麼上帝不阻止這些事情發生呢?

如果上帝每隔幾秒鐘就介入,奇蹟般地阻止人們作惡(作惡的是人,而不是上帝),那麼就很難理解自然規律,因為每秒鐘都有那麼多超自然的行為。神跡會被貶低,神跡被用來和他的先知、使徒和耶穌一起驗證神的信息。

此外,它將基本消滅人類的自由意志。上帝希望我們擁有自由意志,做出自己的選擇。當然,神在我們生活的每一個方面,甚至是我們的選擇上都有神的安排,但是他仍然要我們為這些事情負責。因此,人似乎是許多罪惡的根源(這是道德上的),上帝允許罪惡發生,因為他給了我們自由意志。此外,如果上帝奇蹟般地干預,每一秒都會消除自然秩序(不要忘記,羅馬書1章告訴我們,是自然秩序告訴我們關於上帝,所以它必須是穩定的)。

邪惡和苦難也是使我們更像基督的途徑。保羅在羅馬書第5章3節解釋說,我們因受苦而喜樂,是因為這對我們的品格有影響。事實上,耶穌自己受苦是為了我們得到救恩。當事情進展順利時,人們通常不會去尋求上帝。

但是,當苦難發生時,人們往往會超越自己,看到上帝和更高的意義。簡而言之,痛苦可以帶來好處。

此外,邪惡也可以用來顯示上帝的存在。沒有客觀的善,就沒有客觀的惡。但這種客觀的好處從何而來?

人類需要一個創造者才能擁有目標和意義。當涉及到道德時,自然主義不能提供客觀的善的概念。因此,邪惡對無神論者來說是一個問題,因為他們沒有好的根基。同樣,只有一神教(信仰上帝)才有希望最終戰勝邪惡,遏制邪惡。因此,有神論實際上比無神論更好地解釋了邪惡。

總而言之,上帝不會因為允許苦難而作惡。不能用我們的標準來評判他。他的存在與邪惡並不矛盾。他給了我們行善或作惡的自由意志。此外,邪惡和苦難可以用來吸引我們對上帝的注意,使我們的性格符合基督。惡需要客觀的善,這隻有有神論才能解釋。最後,邪惡總有一天會被徹底擊敗和遏制。

布里安·胡福臨(Brian Huffling)是哲學與神學副教授,北卡羅萊納州美南浸信會博士項目的主任。

其他學者關於上帝

有上帝存在的證據嗎?我需要真實的,可測試的證據。

詹姆斯·斯坦普(James Stump):這是一個合理的問題,但我們從根本上被科學調查的成功所誤導,以為科學工具是回答所有問題的最佳方式。

如果上帝只是世界上我們想知道它是否存在的另一個物體——像大腳怪、亞特蘭蒂斯或燃素——那麼對「真實的、可測試的證據」的需求將是適當的。然後,我們應該把我們的信念建立在這些測試的結果上。但是在世界上的其他事物中,上帝不是一個(可能的)客體。上帝超越了我們的世界和經驗,因此,它不在科學研究的範圍之內。

這很難理解,有幾種常見的解釋方法。一種說法是上帝不存在(其他事物可能存在的方式),而非上帝存在自身。

我們可能會這樣想(它的靈感來自於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基督教思想家之一,托馬斯·阿奎那):假設你看到幾個人在打檯球,其中一個人擊打主球,主球擊打另一個球,然後將球扔進角落的口袋。我們可以關注原因鏈:一件事發生了,然後另一件,然後另一件。把所有的原因都倒推一遍,最後,你就會看到第一個原因——它開始了一連串的原因,但它本身並不是原因。

有些人認為這是有說服力的,必須有一個像上帝一樣的存在來啟動一切,否則,我們有一個無限的倒退的原因。但這只會給你帶來第一張多米諾骨牌。它並沒有說明第一個原因是否仍然存在,或者是否對我們的生活有任何影響。這不是阿奎那想要表達的觀點。

與其看着檯球桌,問科學問題「如何」或「何時」,不如問「為什麼?」「為什麼檯球會存在?」阿奎那會說,檯球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有一種檯球遊戲。遊戲是球的「存在之地」。

如果沒有檯球比賽,就不會有檯球。然後遊戲本身的存在只是因為其他東西,也就是發明它的人。這些人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他們的存在也源於其他事物。所有這些事物的存在都依賴於別的東西。再一次,我們得到了無限的倒退。

一定有什麼東西阻止了這種依賴關係鏈。這就是上帝,他是存在本身,而不是來自或依賴於任何其他事物。阿奎那說過,「所有脫離上帝的存在都不是他們自己的存在,而是通過參與而存在」(神學大全I.44.1)。

這並不是上帝存在的科學證據。相反,它的目的是表明,一定有某種超越科學應用領域的東西,某種使我們所有的經驗成為可能的東西。從這個意義上說,上帝不僅僅是第一張多米諾骨牌,它開啟了一連串的原因,上帝繼續維持着萬物作為它們存在的基礎。

這是一個抽象的論點,不是提問者想要的。但我認為這表明這個問題本身就犯了一個類別錯誤——就像問「周四是什麼顏色?」「星期四不是那種有顏色的東西。上帝並不是一個(可能)存在於科學可以描述的領域裡的東西。相反,是上帝讓這一切成為可能。

這並不是說我們的經歷與我們對上帝的信仰無關。但它所做的是顛倒我們的經歷和我們對上帝的信仰之間的關係。

許多人,像那些問最初問題的人一樣,似乎認為我們的經歷應該作為信仰上帝的基礎。如果是這樣的話,事情就這麼簡單了,但奇怪的是,至少不是每個人都能得出相同的結論。相反,我認為它是另一種運作方式:上帝是我們體驗事物的基礎。這意味着我們根據對上帝的信仰來解釋我們的經歷。

把解釋理解為「看為」,而不僅僅是「看到」。例如,兩個人可能通過同一個顯微鏡看到非常不同的東西。一個人可能只看到一堆斑點,而一個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士可能看為與癌細胞相同的視覺數據,因為她被訓練成這樣看東西。

這也適用於更廣泛的經驗。新約中雅各書的開頭是這樣寫的:「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雅各書1:2-3)。詹姆斯提醒他的觀眾,我們可以把困難「看為」不僅僅是沒有目的的糟糕事情,因為我們知道其他事情。

此外,我看到耶穌的故事,我認為它是「上帝成為肉身的故事」,告訴我們如何生活,為我們的罪而死,從死亡中復活到永生。這是對證據的一種解釋,當然,並不是每個人都以相同的方式解釋證據。但證據可以合理地這樣解釋。

這種方法非常符合C.S.路易斯所說的:「我相信基督教,就像我相信太陽已經升起一樣,不僅因為我看到了它,而且因為通過它,我看到了其他的一切。」(引自「神學是詩學嗎?」,《榮耀的重量》一書「Is Theology Poetry?」 ,The Weight of Glory)。

上帝是光,通過它我們可以看到和理解其他事物。從那個角度看的事情越多,越有意義,我帶給那個經歷的信念就越可信。

所以,上帝不是一個被測試或實驗的對象。相反,上帝是所有存在和存在的基礎。當我用基督教的有神論來看待這個世界時,這有助於我理解我的經歷。這是不可測試的,科學的,迫使我相信的證據。但這確實證明了我的信念是合理的。

吉姆·斯坦普(Jim Stump)是BioLogos的副總裁,他負責監督一個編輯團隊,參與戰略規劃,主持「上帝之語」(Language of God)的播客節目。斯坦普是四本書的作者,擁有哲學博士學位,曾任教授和學術管理人員。

威廉·萊恩·克雷格:作為一名專業的哲學家,我相信有一些優秀的演繹論證可以證明上帝的存在。

所謂「優秀」論證,我指的是(I)有真前提的論證,(ii)其結論遵循邏輯規則從前提推出的論證,以及(iii)有根據證據比其對立面更可靠前提的論證。

考慮到答案篇幅,我只能概述一些論點,然後請您參考那些更充分辯解前提的參考資料。

1. 上帝是萬物存在的最佳解釋(又名宇宙論論證):

A.   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或由於其自身的必然性,或由於其外在的原因。

B.   如果宇宙對它的存在有一個解釋,那麼這個解釋就是一個超越的、人格化的原因。

C.   宇宙存在。

D.   因此,對宇宙存在的解釋是一種超越的、人格化的原因。

前提(A)似乎很有道理。想象一下,你正在穿過樹林,突然發現一個球躺在地上。你會發現很奇怪的說法,球只是莫名其妙地存在;即使增加球的大小,直到它與宇宙變得共同廣泛,也不會消除對它存在的解釋的需要。

前提(B)一開始可能會引起爭議,但它實際上在邏輯上等同於標準的無神論者的主張,即如果上帝不存在,那麼宇宙就無法解釋它的存在。前提(C)是顯而易見的。它們共同暗示了一種存在的存在,這種存在是由於其自身的必然性而存在的,並解釋了為什麼其他一切都存在。

2. 上帝是最好的解釋宇宙的起源(又名回教教義(kalām)宇宙學參數):

A.   任何開始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

B.   宇宙開始存在

C.   因此,宇宙是有原因的。

前提(A)似乎不可否認。前提(B)得到哲學論證和當代宇宙學證據的支持,哲學論證反對事件無限倒退到過去的可能性,特別是宇宙的膨脹和宇宙的熱力學性質,這意味着140億年前絕對是一個開端。這個論證給出了一個宇宙起源的原因,這個原因似乎是無因的、無原因的、永恆的、無空間的、非物質的、極其強大的、人格化的。

 3.上帝是宇宙微調的最佳解釋,適用於智慧生命(又名目的論論證)

A.   宇宙的精密要麼是由於物理需要,要麼是偶然,要麼是設計。

B.   這不是因為物理需要或偶然。

C.   因此,這是設計的。

宇宙的基本常數和數量被微調到一種難以理解的精確和微妙,這允許在宇宙中存在具身的、有意識的個體。無論是物質上的必然性還是偶然性(甚至連多元宇宙假說)都無法為這種顯著的微調提供合理的解釋。

因此,最好的解釋是設計。

4. 上帝是世界上客觀道德價值的最佳解釋(又稱價值論或道德論證):

A.   如果上帝不存在,客觀的道德價值就不存在。

B.   客觀的道德價值觀存在。

C.   因此,神是存在的。

所謂客觀價值,我們指的是獨立於人類意見而有效的價值。很多無神論者和有神論者都同意前提(A)。前提(B)可能看起來更有爭議,但當大多數門外話知道(B)被哲學家廣泛接受時,可能會感到驚訝。因為任何反對客觀道德的論點都傾向於建立在比道德價值本身更不明顯的前提之上,正如我們在道德經驗中所理解的那樣。從邏輯上說,上帝是存在的。

5. 如果上帝的存在是可能的,那麼上帝是存在的(又名本體論論證):

A.一個最偉大的存在(一個在每一個邏輯上可能的世界裡都是全能、全知、全善的存在)是可能存在的。

B.如果一個最偉大的存在是可能的,那麼一個最偉大的存在於某個可能的世界中。

C.如果一個最偉大的存在於某個可能的世界,那麼它存在於每一個可能的世界。

D.如果一個最偉大的存在於每一個可能的世界,那麼它存在於現實世界。

E.因此,一個最偉大的存在存在於現實世界中。

F.因此,存在着一個最偉大的存在。

當得知步驟(B)-(F)相對沒有爭議時,可能會感到驚訝。大多數哲學家會同意,如果上帝的存在是可能的,那麼他一定存在。所以問題是:上帝的存在是可能的嗎?你覺得怎麼樣?

當然,這些爭論過得太簡略了!但他們在[我的書]《合理的信仰》(Crossway: 1994)和www.rationablefaith網站上有詳細的解釋。

威廉·萊恩·克雷格(William Lane Craig)是知名的基督教護教家,哲學家,寫作並編輯了超過30本書。他是拜歐拉大學塔爾伯特神學院(Talbot School of Theology Biola University)哲學研究教授以及休斯頓浸信會大學(Houston Baptist University)的哲學教授。

福音派對待同性戀者的態度令人憎惡。

布魯斯·米勒(Bruce B. Miller:):面對現實。基督教徒面臨着一個嚴峻的挑戰,那就是向那些懷疑我們說了那麼多好聽的話,卻不希望他們出現在我們身邊的人展示基督的愛。

年輕人離開教堂是因為教堂不善待同性戀者。根據一項研究,91%的未信教的人說「反同性戀」準確地描述了基督教。

也許你也離開了教會,甚至基督教信仰。福音受到威脅!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如何回應我們對同性戀者的惡劣對待?

悔改。基督徒應該承認我們對同性戀者、雙性戀者、雙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者做過什麼,以及我們沒有做過什麼來反對不公正、虐待,尤其是暴力。在艾滋病危機最嚴重的時候,很少有基督徒關心和同情那些受苦的人。相反,許多人都不友善,或者至少是被動和不參與的。帶着一顆悲傷的心,我為在你受到不公正對待的時候沒有和你站在一起,為在你生病和生命垂危的時候沒有表現出同情心,向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者道歉。

承認我們的性罪。我們會自以為是地判斷那些與我們不同的人嗎?基督徒在性犯罪問題上常常帶有評判性和雙重標準,他們一邊對異性通姦視而不見,一邊抨擊同性戀者。耶穌教導我們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斑點。幾乎每個成年人都犯過這樣或那樣的性犯罪。當我們親自接受了基督的恩典,感覺到天父的慈愛之手潔淨了我們的罪,我們就能幫助別人,像受傷的醫治者和洗淨的罪人一樣。我們並不輕視「那些」罪人,但我們知道基督也為我們的寬恕而死。

仁慈以待。太多的基督徒雖然有堅定的信仰,但卻因他們與人的關係而令基督難堪。耶穌帶來了恩典和真理,他們沒有衝突。格倫·斯坦頓(Glenn Stanton)寫道:「沒有恩典的真理是虐待,而沒有真理的恩典只是感傷主義。」沒有彼此,這兩者就不能存在。「我們必須是百分之百誠實、百分之百優雅的人,既不貶低也不貶低別人。」我們不是在恩典和真理中找平衡,而是將兩者都充分地帶來。恩寵與真理在愛情中結合。

給成長和不同空間。我們需要給彼此意見不同的空間,讓彼此在耶穌基督的福音不受威脅的事情上有成長的空間。我們對同性問題的看法與我們對基督神性的信念是不同的。我們若信錯誤的基督,就是信那不能救我們的假福音。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在如何處理同性問題以及如何在上帝的新創造中永遠一起服務的問題上產生分歧。誠然,性只存在於婚姻中,婚姻只存在於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生活中,但當我們給人們同意不同意見的空間,讓他們思考自己的信仰時,就能減少緊張。

把罪和試探區分開。男人和女人在婚姻之外的性行為是有罪的,但性誘惑不是。一個人精神上的成熟,不是用試探的力量來衡量的,而是用逃避試探的力量來衡量的。所以一個人一生都可以經歷同性戀的誘惑,但通過抵制,他就成為了一個非常成熟的基督徒。作為一個同性戀者,你可能會面臨侮辱,獨特的困難,迫害和困難。但和保羅一樣,無論他的肉中刺是什麼,你都可以更深地體會到神的恩典和能力,因為當你軟弱的時候,神是剛強的。

支持正義和展示同情心。我們不要去成為那些繼續以犧牲青少年為代價講同性戀笑話的人,這些青少年正面臨非常困難的性和性別認同問題。我們絕不能成為那些讓我們的孩子感到如此羞愧,以至於他們永遠不敢分享他們內心深處的矛盾感受的人。我們需要擦乾那些因為不符合文化性別規範而被嘲笑的人的眼淚。我們必須為那些受到虐待或被不公正地排斥的人挺身而出。

自由地擁抱人。擁抱不會損害真理。鄰近並不意味着贊同。錯誤的想法是,『如果我去參加聚會,或者去參加晚宴,或者去他們家,我就默認了一些錯誤的事情。為什麼耶穌被指責為罪人的朋友?因為他和他們在一起。他和他們一起吃晚飯,參加他們的聚會。我們必須打破顯示愛可以寬恕罪惡的悲哀混亂;

夢想成為像耶穌那樣的人。耶穌吸引了各種各樣的罪人。基督的身體不也是這樣行嗎?如果我們的教堂對同性戀者有吸引力呢?同性戀者想去的地方,他們知道他們會被傾聽、支持和關心。如果同性戀者被吸引到你和你的教堂,作為一個充滿恩典和真理的地方,在那裡他們會受到歡迎,被愛,被給予讓他們自由的真理,給他們止渴的活水,那會怎麼樣呢?

耶穌為我們每個人都獻出了生命——無論是異性戀者還是同性戀者。耶穌賜給我們生命和喜樂的糧,這喜樂勝過一切的歡愉。每個沒有分別的人都有機會通過信靠耶穌基督,領受神賜給他的恩典的愛,即永生。在這個混亂、黑暗的世界裡,當我們與所有人分享基督的愛時,我們就發出基督的光。

布魯斯·米勒是德克薩斯州麥金尼基督團契(Christ Fellowship in McKinney)的資深牧師。他寫過幾本書,包括2019年4月的Leading a Church in a Time of Sexual(暫譯為「在性問題時代領導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