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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政府同意不再施壓社交媒體、壓制異議

聯邦政府同意不再施壓社交媒體、壓制異議

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司法部大樓入口標誌。 | Getty Images

聯邦政府已同意,不再向社交媒體公司施壓,或強迫其對不受歡迎的觀點和報道進行審查。一位州政府官員稱,此舉為《第一修正案》史上最黑暗的時期畫上句號。

根據周二提交至路易斯安那州西區聯邦地區法院的一項同意令,聯邦政府同意,除非法律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無論正式或非正式、直接或間接)威脅社交媒體公司施加懲罰(例如不利的法律、監管或經濟制裁),以迫使其刪除、屏蔽、壓制或降低包含受保護言論的社交媒體內容的傳播,包括通過修改其算法來實現。

這項同意令是在五年前提起的一起訴訟之後達成的。當時,三名原告與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蘇里州共同起訴拜登政府,指控聯邦政府「非法施壓、脅迫、誘導並鼓勵大型社交媒體平台審查他們關於新冠疫情、亨特·拜登筆記本事件(Hunter Biden laptop controversy,編註:拜登之子亨特據稱遺失的筆記本電腦中的郵件顯示,他可能利用父親的影響力進行海外商業活動)以及2020年總統大選的相關言論」。該訴訟最初共有五名原告,但其中兩人在加入特朗普政府任職後退出。

同意令指出:「原告最初提起本案,是基於政府官員公開宣稱與社交媒體平台合作審查不受歡迎言論的言論,以及對不配合企業進行懲罰的公開威脅。」

該同意令的條款適用於美國衛生總署辦公室、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以及網絡安全和基礎設施安全局及其雇員和代理人,有效期為10年。

同意令中列明的政府機構還不得「單方面指示或否決社交媒體公司對內容審核的決定」。受該同意令約束的社交媒體平台僅包括Facebook、Instagram、X、LinkedIn和YouTube。

同意令還提到,特朗普總統在去年就任時簽署的一項行政命令稱,拜登政府「通過審查美國人在網絡平台上的言論踐踏了言論自由權利,且常常通過向第三方(如社交媒體公司)施加重大脅迫壓力,要求其審核、封禁或以其他方式壓制聯邦政府不認可的言論。」

該行政命令要求聯邦政府糾正其過去的審查行為。特朗普還指示美國司法部長提交一份報告,就應採取的適當補救措施提出建議。該報告將基於對先前涉嫌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針對美國人言論進行打壓行為的調查結果。

在對該同意令的回應聲明中,路易斯安那州共和黨籍總檢察長默里爾(Liz Murrill)回憶稱,「隱形封禁、限流以及屏蔽信息(例如《紐約郵報》有關亨特·拜登筆記本的報道)曾是常態。」

她表示:「《第一修正案》歷史上最黑暗的時期已經結束。她感謝特朗普總統及其政府捍衛憲法,終結了這場對言論自由的衝擊。

密蘇里州共和黨籍總檢察長哈納韋(Catherine Hanaway)則表示:「密蘇里州不會允許政客審查言論。這是美國人的一項重大勝利,有助於在科技公司與政府之間建立一道隔離牆,以維護我們在《第一修正案》下享有的自由、公平和開放辯論權利。我們辦公室將繼續奮戰,帶頭捍衛最基本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