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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神顯而易見,為什麼還需要傳福音呢?

如果神顯而易見,為什麼還需要傳福音呢?

神的自我揭示對人類的影響不同於任何其他現象。每個人都會經歷到,但反應各異。有些人認為神存在於一切之中;有些人相信神是一個有用但虛構的存在;有些人則大膽認為是人類創造了神。還有其他一些觀點,但所有觀點都強調了人類對神內在強烈反應的必然性。

此外,福音的信息合理又有說服力,接受其信息的人必定會經歷信仰的觸動。此時此刻,不信的人可能已經在思考如何反駁,以逃避對神的責任感。而這種反應本身也是對神這一不可避免現象的回應。

著名心理學家保羅·C·維茨(Paul C. Vitz)寫道:「在任何特定時刻,或者至少在許多時候,每個人都可以選擇向神靠近、遠離神,或反對神。」 因此,信徒們應該傳福音,並保持其思想性,在當今人們容易被冒犯的文化中尤其如此。根據個人經驗和合理推斷,我相信福音的恩典信息仍然是人類唯一的希望。

當神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埃及記20:3)時,這不是在強調他存在的啟示。他命令我們這樣做,是為了讓我們對他的反應始終保持在通往救贖、滿足和真理的道路上。對其他神(即被認為具有最終價值的對象,如對金錢的愛、享樂主義、自我膨脹等)的偏愛永遠無法被正當化的,因為神是我們存在的基礎,尋求替代品徒勞無益,無法實現最終的滿足。

美國無神論組織(American Atheist)先鋒威廉·J·穆雷(William J. Murray)是其創始人馬德琳·默里·歐海爾(Madalyn Murray O'Hair)的兒子。在《我的無神人生》(My Life Without God)中,他強調了母親對神的堅決對抗。她常說:「我喜歡惡鬥一場……我想與神和神的代言人爭鬥是終極的,不是嗎?」在書中,他反覆提到她如何試圖用自私行為取代神。她把藐視神作為她的使命。當威廉在三十歲出頭時發現基督後,他的對神的反應發生了改變。他從未回頭,並繼續在基督教事工中服事。正如維茨所分析的:「每個人都可以選擇向神靠近、遠離神,或反對神。」也許美國無神論創始人對神的反應太極端而非典型。然而,今天福音的信息及其對神的責任感繼續激起對基督教信仰的敵意,哪怕沒有馬德琳那樣極端。

神的邀請始終開放:「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朱紅,必變成雪白」(以賽亞書1:18)。真正的傳福音在於一直分享神的恩典是真的,並解釋人們如何能夠與他們的造物主建立活生生的關係。

成為神的孩子這一重生的地位,使信徒在與神的關係上具有獨特而深刻的個人體驗。在他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神學論著《認識神》(Knowing God)中,J.I.帕克(J. I. Packer)這樣說:

「人生有價值的關鍵在於擁有一個足夠大的目標,一種能引發我們想象力、贏得我們忠誠的東西,而基督徒擁有這一點,是其他人所沒有的。因為還有什麼比認識神更高尚、更崇高、更有說服力的目標呢?」

一旦嘗到了神的恩典,並與全能的神建立了和平,其他一切都變得不可比擬。神的恩典以一種獨特的方式捕獲了信徒的心,因此,傳福音應成為向他人傳遞這種渴望恩典的信息,讓他們對神產生回應。

另一種對福音的常見反應是這樣回答基督徒:接受神的恩典可能對你有益,但對我不適用。在過去的兩千年裡,人們不斷嘗試使福音的論述相對化,但神的恩典已證明永恆有效。彼拉多試圖通過「在眾人面前洗手」並說什麼「你們承當吧」(馬太福音27:24)來逃避他的個人信念。他還試圖使基督相對化:「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馬太福音27:22)?這個問題產生了比任何其他主題更多的書籍。

在當代文化中,我認為傳福音的挑戰在於基督教信仰的負面刻板印象。人們通常認為基督教就是每周參加教會聚會、背誦禱告詞、擁有狹隘的世界觀,並將生活限制在要做這個不許做那個的條條框框中。我們必須努力展示福音帶來的自由、滿足和「說不出來的大喜樂」。耶穌應許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保羅寫道:「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5:1)。耶穌和保羅是否故意編造了這些說法以使人感覺良好?他們是否擁有需要支配他人的巨大自我?他們自己是否被欺騙了?如果是這樣,他們被誰或什麼欺騙了?不是的,他們是在鼓勵人們走向「道路、真理、生命」。

福音的應許在當代信徒中毫無偏袒地實現。即使在充滿基督教刻板印象和複雜逃避機制的文化中,我們也應被鼓勵繼續傳達這些應許。福音是有力量的,它的恩典必定會在那些全心全意呼求主耶穌的人身上顯現。這毋庸置疑。

我非常感謝那些多年以前在多倫多市中心的一個炎熱夏夜向我傳福音的勇敢基督徒,我常常希望自己能更早接受神的恩典。他們的傳福音努力在我人生中結出了豐碩果實,並且在聖靈的幫助下,我將繼續鼓勵深思熟慮和智慧的福音傳播。「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馬可福音4:23)。

Marlon De Blasio 是一位文化辯護者、基督教作家,也是《辨別文化》的作者。他與家人居住在多倫多。請在Twitter:@MarlonDeBlasio,關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