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博譴責「友好性別代詞」為「錯看現實」
著名神學家和聖經教師約翰·派博(John Piper)本周譴責了「友好的性別代詞」(gender pronoun hospitality),認為這種做法不符合聖經,而且在靈性上對變性人有害。
在周一上傳的播客「問約翰牧師」中,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的校長、作家派博被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會長老問及他的想法。這位長老談到了他們在附近一所大學的事工,而這所大學最近考慮使用「友好的性別代詞」。
「友好的性別代詞」的概念是指即便不同意LGBT意識形態,也會使用變性人選擇的代詞和名字。
這位長老說:「我們的論點是,有時為了傳福音,人們可以決定用對方選擇的性別稱呼一個人。這個假設的前提是,如果這種行為能消除分享福音時可能存在的障礙的話。」
長老說:「我們教會的要求是,一個人在當下有這樣做的自由,但僅限於傳福音的場合,僅限於與非信徒交談。如果有人自稱是基督的跟隨者,這種『友好的性別代詞』就不適用了。」
派博曾在伯利恆浸信會擔任牧師30多年,他反對「將聖經中美麗的『友好待客』一詞與不符合聖經的『性別代詞』概念聯繫起來」的觀點,稱其「無益且具有誤導性」。
派博說:「我們應該熱情好客,但我們不應該肯定那些破壞性選擇和錯誤現實觀的代名詞。友好待人和誠實是可以做到的。」
這位神學家指出,當人們直接與某人交談時,最常用的代詞是「你」。
他說:「因此,在不觸及人稱代詞問題的情況下直接與人交談是可能的」。他說,「當然,這在處理專有名詞時是行不通的。安迪現在是安琪嗎?你可能根本不知道安琪曾經是安迪。所以,進入對話後,你可能沒有任何選擇,除非你乾脆避開這個名字,這也是可能的」。
派博說,比起「性別」(gender),他更喜歡「性」(sex)這個詞。他認為性別是「對現實罪惡觀點的妥協」,是20世紀70年代激進女權主義者的副產品。
「我認為使用『性別』這個詞而不使用『性』這個正確的詞,就像使用『婚姻』這個詞來形容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之間的關係一樣。這並不是(真實的)婚姻。這只是(人們)所謂的『婚姻』」。
派博提到了《納什維爾聲明》。這是一份神學上保守的宣言,由「聖經男女地位委員會」(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於2017年發布。派博簽署了該聲明。
「《納什維爾聲明》說得很對,'作為男性或女性的自我認知,應該由聖經中所揭示的上帝在創造和救贖中的神聖目的來定義。但稱男人為女人或稱女人為男人,是違背上帝的神聖目的的。這是對上帝的蔑視』,」他說。
派博說,確認跨性別身份「涉及生活在謊言中」,「經常導致破壞性和不可逆轉的手術和治療」。
他最後說:「因此,在給人留下任何贊同或甚至輕微反對所謂變性主義的印象之前,應儘可能小心謹慎。」
在福音派信徒爭論如何向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群體的成員作見證時,也有一些關於基督徒是否應該使用變性者喜歡的代名詞的討論。
2019年,時任南方浸信會會長的格里爾(J.D. Greear),在一個名為「問我任何問題」(Ask Me Anything)的播客節目中說,他會使用變性人喜歡的名字和代詞來展示「友好」,但也會肯定聖經真理。
格里爾說:「如果一個變性人走進我們的教會,走進我的生活,我想當我們要談論性別問題時,我會用他們喜歡的代名詞來稱呼他們。」格里爾說,「我會跟他講清楚真相。問題是:這是你想要選擇的戰線嗎」?
他補充說:「這就是我在這件事上的態度。我想說,這也許是羅馬14種情況之一。在這種情況下,你需要做良心允許你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