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安那州成為第一個在公立學校教室展示十誡的州
路易斯安那州州長傑夫·蘭德里(Jeff Landry)周三簽署了一項由共和黨支持的法案,成為第一個要求公立學校教室展示《十誡》的州。
由共和黨眾議員多迪·霍頓(Dodie Horton)發起的眾議院第71號法案規定,到明年1月,每個公立學校的教室都必須張貼海報大小的《十誡》。十誡載於《舊約全書》《出埃及記》第20章和《申命記》第5章,是上帝傳給摩西的一套道德規範。
蘭德里在周三的簽字儀式上說:「如果你想尊重法治,就必須從最初的法律開始,也就是摩西的法律。」
根據立法文本,展示必須是「至少11英寸x14英寸的海報或帶框文件」。《十誡》的文字必須是海報或帶框文件的「中心焦點」,必須用「大而易讀的字體」印刷。
展示內容還必須包括四段「背景說明」,告訴讀者「《十誡》在近三個世紀的時間裡一直是美國公共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大約在1688年,《新英格蘭初級讀本》(New England Primer)成為第一本出版的美國教科書,相當於一年級讀物。《新英格蘭初級讀本》在美國各地的公立學校使用了一百五十多年,教美國人閱讀,其中包含四十多個有關十誡的問題,」背景聲明中寫道。
著名大學校長和教授、教育家威廉·麥格菲(William McGuffey)出版的公立學校教科書也收錄了《十誡》。19世紀初,他編寫了著名的《麥格菲讀本》(McGuffey Readers),成為美國教育史上最受歡迎的教科書之一,銷量超過一億冊。如今,《麥格菲讀本》的複製品仍在銷售。
新法律很可能面臨法律挑戰。世俗的政教分離團體已經揚言要提起訴訟,認為新法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的建立教派條款。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路易斯安那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 of Louisiana)、美國政教分離聯合會(Americans United for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和宗教自由基金會(Freedom from Religion Foundation)宣布有意提起訴訟。
這些組織聲稱,學校展示《十誡》等同於 「對學生進行宗教脅迫,因為學生必須依法上學,因此是學校贊助的宗教信息的受眾」。
這些組織認為,該法律違反了美國最高法院在1980年斯通訴格雷厄姆案(Stone v. Graham)判決中的先例。伯格法院以5比4的判決駁回了肯塔基州通過的一項要求教室張貼十誡副本的類似法律,認為該法律違反了第一修正案。
這些團體在一份聯合聲明中寫道:「這項法律違反了政教分離原則,是公然違憲的。第一修正案承諾,我們所有人都可以在不受政府壓力的情況下自行決定持有和信奉何種宗教信仰(如果有的話)。政客們無權將他們偏好的宗教教義強加給公立學校的學生和家庭。」
該法律的支持者認為,該法律的目的是突出該文件的歷史意義,因為該法律將《十誡》描述為「我們州和國家政府的基礎文件」之一。
該法案還允許學校展示其他歷史文件,如《五月花號契約》、《獨立宣言》和《西北法令》。
「雖然這是一份宗教文件,但這份文件也張貼在一百八十多個地方,包括美國最高法院」。共和黨州參議員亞當·巴斯(Adam Bass)上個月告訴 KALB:「我想說的是,它是基於這個國家賴以建立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