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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氣的危險

生氣的危險


經文: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4章26-27節)

生氣是一種強烈的情感,時常會造成傷害,但也可以是正當的。在以賽亞書64章9節 中,先知禱告說: 「耶和華阿,求你不要大發震怒。」這節經文暗示神每次發怒都是在適當的程度。今天的經文教導我們,主也期望我們學會控制自己的怒氣,若是恰當,便不會令我們犯罪。

如果我們想防止因生氣而犯罪,就必須劃一條界線。很明顯言語虐待和身體暴力是不應該的,但生氣亦會引致其他同樣致命的罪。看到生活中出現以下特徵,表示我們已經越過界線了:

衝突。箴言29章22節 說: 「好生氣的人挑啟爭端。」 雖然紛爭有多種形式,但這總是令一方與另一方對立起來。

苦毒。詩篇30章5節說,主的怒氣只是一時之久,以弗所書4章26節警告不可含怒至日落。持續生氣令情況惡化,最終產生苦毒。

離間。當生氣被鼓勵時,彼此的感情會被分化。箴言16章28節向這發出警告,指出「傳舌的離間密友」。

報復。羅馬書12章19節直接指出: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若你知道自己有當中的特徵,應該怎辦呢?第一步是認罪,然後堅定迴轉。每當苦毒的意念出來時,認罪、悔改並交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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