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阻止加州學校向家長隱瞞學生的性別認同

美國最高法院反對加利福尼亞州一項公立學校政策。該政策要求教師向家長隱瞞學生在學校是否認同自己為跨性別者的信息。
在周一晚間發布的一份合議庭未署名意見中,國家最高法院站在反對該州政策的家長一方。這些家長基於多種理由反對該政策,其中包括宗教原因。
這項以6比3作出的裁決,允許一名聯邦法官此前發布的禁令生效。該禁令針對的是加州一項要求學校在未獲得學生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家長透露其性別認同信息的規定。此前,上訴法院曾暫緩執行該法官的裁決。
最高法院裁定,因為信仰原因不願遵守該政策的家長,按憲法保護宗教自由的規定來看,很可能會勝訴。
法院指出:「加利福尼亞州的政策很可能觸犯(宗教自由)條款,因為該政策干擾『父母引導其子女宗教的權利』。」 但是,法院沒有批准教師提出的類似請求。
法院最後認定,該政策構成了對家長「自由行使(宗教)權利」的「干預」,特別是那些基於宗教理由反對LGBT意識形態的家長的權利。
合議庭未署名意見中寫道:「州政府主張,其政策旨在促進學生的安全和隱私這一重大利益。但這些政策卻將最主要的、維護兒童最佳利益的保護者——他們的父母——排除在外。州政府想保護學生安全,其實可以用一種更折中的辦法來做到——比如:允許有宗教信仰的家長申請豁免;同時,如果有證據表明某些家長可能會傷害孩子,就不要把孩子的性別認同情況告訴他們。因此,那些基於宗教信仰反對這項政策的家長,很可能在官司中勝出。」
該意見還指出,加州政策存在「正當程序」的問題,並強調:「在『兒童的撫養和教育』方面,擁有主要權威的是父母,而不是國家。」
意見補充說:「法律有先例保護父母參與孩子心理健康決策的權利,學校或政府不能把父母排除在外。加利福尼亞州的政策向家長隱瞞這些信息,並在上課時間促成性別轉換,這侵犯了父母撫養和教育孩子的權利。」
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撰寫了反對意見,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大法官加入了她的陣容。卡根對最高法院審理此案的速度提出質疑。
她寫道:「在批准緊急措施時,法院甚至沒有等上訴法院處理,就直接做出了決定。法院插隊,搶在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且以審慎著稱的)全體法官覆審程序之前作出決定。如果法院想要自行決定結果的話,又何必走完上訴程序的流程?」
卡根認為,此案「提出棘手的法律問題」,但她同時補充說,加州的政策確實存在一些令人擔憂的方面。
她繼續寫道:「加州的政策剝奪了家長獲取與其子女健康和福祉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這種做法已經越過了憲法界限。如果最終認定如此,那麼家長理應獲得支援。然而,如果法院遵循一般的程序,可以更好地劃定適當的界限,並解釋其法律依據——簡而言之,以正確的方式行使司法權。」」
代表家長和教師的法律團體「托馬斯·莫爾協會」(Thomas More Society)稱,最高法院的裁決是「這代人最重要的、關於父母權利的裁決」。
該協會特別法律顧問喬納(Paul M. Jonna)表示:「這是美國父母權利的關鍵時刻。最高法院明確告訴加州和全國各州:不能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為孩子進行性別轉換。法院重申了宗教自由的保護,並認可了集體救濟,這一判決樹立了歷史性先例,將在全國範圍內終止秘密進行性別轉換的政策。」
2023年,兩名教師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挑戰某學區政策。該政策要求教育官員在學生要求的情況下,向家長隱瞞其性別認同。
隨後,一些子女在學校完成性別轉換,導致被隱瞞孩子性別認同的家長發起了訴訟。由於相關政策被認定影響不止一個學區,州政府官員也被列為被告。
2024年,加州通過一項法案,禁止學區在未經學生同意的情況下,要求校方人員向家長披露學生的性取向和性別認同信息。
去年12月,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貝尼特斯(Roger Benitez,布什任命)發布命令,對加州教育部門相關政策頒布永久禁令。
他命令州官員和雇員不得「就未成年學生在校的性別問題,誤導其父母或監護人」。
該命令還禁止學校雇員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明確反對的情況下,使用與孩子法定姓名和出生時代詞不一致的姓名或代詞來稱呼該學生。
加州總檢察長邦塔(Rob Bonta)隨後請求暫緩執行該禁令,稱相關政策執行的是「長期存在的州法律,這些法律旨在保護弱勢的跨性別、性別不符傳統規範的學生」。
該請求稱:「如果在上訴法院尚未審查之前就允許這些命令繼續生效,將不可逆轉地改變現狀,並在加州公立學校的學生、家長、教師和工作人員之間造成混亂和困惑。」
「而這種混亂和困惑發生在聖誕假期前幾天,被告將被迫在聖誕節前夕向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申請緊急暫緩。這將導致法院及工作人員在假日期間加急處理。」
數日後,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批准了暫緩執行請求,隨後家長和教師向最高法院提出了緊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