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聖經之外沒有更多關於耶穌的證據?
神學家和聖經注釋作者弗朗斯(R.T. France)在他著作《耶穌的證據》(The Evidence for Jesus)中以一種看似奇怪的方式開篇說:「首先要說的是,關於耶穌的非基督教歷史證據,它並不多,至少在足夠接近事件發生時期的證據中沒有多少可以作為獨立的見證。」
弗朗斯接着補充道:「通常有人認為這一事實對新約中耶穌的形象非常不利:它缺乏外部的證實,因此值得懷疑。」
弗朗斯所指的是一種反耶穌的論調,這種論調由來已久,認為如果像耶穌這樣具有普世重要意義的人物真存在,並且做了我們在福音書中讀到的那些事,那麼在那個時代他應該是人所共知,並且每一個盡職的歷史學家都會寫到他。而由於我們沒有這些記錄,要麼是耶穌從未真正存在過,要麼是聖經作者大大誇大了他的生平。
好吧,那我們就問一個問題:聖經之外關於耶穌的證據是否稀少到讓人質疑他是否存在或是否符合聖經對他的描述?讓我們從頭到尾逐步分析,看看結果如何。
耶穌是神話的神話
在否認耶穌存在的極端立場上,有像布魯諾·鮑爾(Bruno Bauer,1809-1882)這樣有爭議的人物,他在大約200年前提出了一系列備受爭議的作品,認為耶穌從未存在過。這個觀點今天被認為是極端邊緣的,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布魯斯·梅茨格(Bruce Metzger)幾十年前就寫道:「今天沒有一個有能力的學者否認耶穌的歷史性。」
基督教懷疑論者巴特·埃爾曼(Bart Ehrman)也同意這一觀點,他幾年前寫了一本書《耶穌存在嗎?:拿撒勒的耶穌的歷史論證》(Did Jesus Exist?: The Historical Argument for Jesus of Nazareth)來駁斥「神話主義者」。他總結自己的工作時說:「他(耶穌)確實存在過,幾乎所有有能力的古代學者,無論是基督教還是非基督教的,都同意這一點。」
第二回合:基督教,1;懷疑論者,0。
超越了激進的「耶穌從未存在過」人群,我們發現有些人聲稱福音書的記載具有童話故事的性質,或者最多是在它們最初寫成後很久被神話化者大幅修訂,將基督變成了一個他本不是的傳奇人物。
對此指控進行駁斥的是理查德·伯里奇(Richard Burridge)博士及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著作《福音書是什麼——與希臘羅馬傳記的比較》(What are the Gospels – A Comparison with Graeco-Roman Biography)。伯里奇最初是為了反駁福音書符合古代傳記這一論點,但在他的研究過程中,他找到的證據卻讓他改變了看法。伯里奇認為福音書絕不是童話,劍橋大學的格雷厄姆·斯坦頓(Graham Stanton)在伯里奇書的前言中說:「我不認為現在還能否認福音書是廣義上的『生平』,也就是傳記這一古代文學體裁的一個子集。」
那麼,關於神話化修訂的指控呢?那將是一個真正的魔法,因為沒有任何新約歷史學家將福音書的日期定在第一世紀之外(我們擁有古代的抄本),在這一世紀中,耶穌的目擊者們仍然在世,並且同一群學者會告訴你,通常需要兩代人過去,傳說才能成功地插入到歷史記載中。
不過,我們確實知道三次試圖添加到新約中的嘗試——馬可福音的長結尾;約翰福音中關於行淫婦女的記載;以及包含三位一體公式插入的「約翰短句」(Johannine Comma)。但應該記住的是,通過聖經批判學的科學,我們知道這些嘗試,並且在絕大多數的聖經中都標註了這些內容。結論是,沒有其他已知的修訂或添加。
第二回合:基督教 2;懷疑論者 0。
好的,也許福音書確實是關於耶穌的古代傳記,並且當時的原始寫作就是我們今天所擁有的。但讓我們回到為什麼聖經外沒有更多關於耶穌的記載這一問題上來。
首先,這一特定的歷史研究領域相對較新。正如羅伯特·范·沃斯特(Robert Van Voorst)在他的著作《新約之外的耶穌》(Jesus Outside the New Testament)中指出的那樣:「直到大約一百年前,學者們幾乎沒有對新約之外的耶穌進行過任何研究。」
那些研究這一主題的人面臨的一個事實是,第一世紀的「消息」傳播非常稀少,尤其是在多國層面。儘管羅馬是第一世紀的活動中心,但耶穌的事跡僅限於猶太和加利利這兩個羅馬巨大版圖中的小行政區。一個看似失敗的猶太起義者的言行(無論多麼深刻)和死亡,可能很難引起長期關注。
這一點不應被忽視。請記住,即使耶穌做了那麼多事並進行那麼多的教導,大多數人還是在他被處死後拒絕、拋棄並忘記了他。至於他的神跡,猶太作家通過說他「行巫術」(猶太公會–塔木德,43a)來解釋,這被有意設計成讓大多數人覺得他可笑且可被遺忘。
接下來,人們普遍認為那時期的大部分歷史記錄已經遺失。弗朗斯(R.T. France)指出:「即使是塔西佗的偉大歷史作品……也僅存兩份手稿,這兩份手稿加起來僅包含他所寫內容的一半;其餘部分都丟失了。」
新約本身也提到了這一事實。路加告訴我們,其他關於耶穌的記錄已經寫成,但我們迄今未找到:「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路加福音1:1-2)。
即使很多非聖經中關於耶穌證據可能已經丟失,我們所擁有的也與聖經對耶穌的描述相當吻合。比如塔西佗的這段話:「尼祿用極端殘酷手段懲罰了一類因其罪行而被群眾憎惡的人,他們被稱為基督徒。基督,是他們得名的來源,曾在提比略為皇帝時被總督彼拉多判處死刑。但這致命的教派雖一度被遏制,現在不僅在猶太地爆發……到處都是。」
簡短卻有用,因為塔西佗提到了他的名字(「基督」)、他在彼拉多治下的判決、他的時間(提比略在位時期,公元14-37年)和他的家鄉(「猶太地」)。
不錯。
我不會詳細講述其他非聖經作者提到基督的所有內容,這些內容包括猶太作家如約瑟夫斯(是的,他的《耶穌的弗拉維安證詞》確實有歷史價值)和塔木德,以及其他非猶太歷史學家如塞爾蘇斯、小普林尼、盧西安和塞拉皮翁之子馬拉。
總的來說,非聖經來源中有一整套對耶穌的提及,這為福音書的記載增加了歷史重量,加強了對他是真實的信仰。歷史學家和神學家加里·哈貝馬斯(Gary Habermas)在他的書《歷史上的耶穌》(The Historical Jesus)中是這樣總結的:「我們共檢驗了45個古代關於耶穌的來源,包括19個早期信經、4個考古學、17個非基督教和5個非新約基督教來源。根據這些數據,我們列舉了129個關於耶穌的生活、個人、教義、死亡和復活的事實,以及門徒最早的信息……毫無疑問,這是一大批關於耶穌存在的前新約和非新約材料。」
懷疑論者的三振出局。
最後,讓我們不要忘記,擁有更多的非聖經材料並不會為我們提供除福音書內容之外的任何額外的天國利益。約翰在他的福音書末尾告訴我們,我們有足夠的信息來做出我們將要做出的最重要決定,這就足夠了:「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0-31)
羅賓·舒馬赫(Robin Schumacher)是一名軟件主管和基督教護教學家,他撰寫過許多護教文章,擁有基督教護教學碩士學位和新約聖經研究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