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你意識到你理應得到神的憤怒
但那就是發生在十字架上的事情:「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章5節)
你我必須明白,我們就像監獄裡的那些囚犯一樣。而我們每個人都要與神在法庭上見面。「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哥林多後書5章10節)這是一次神聖的見面。千萬不要弄錯了。你與神在法庭上的見面是一定會發生的。
在我向囚犯們所講的這個比喻中,他們可以在法官面前將他們的罪歸在比爾·史密斯身上。但在審判日,我們卻沒有權利做出這樣的「認罪協議」。相反,「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哥林多後書6章2節)換句話說,今天你就可以將你的生命降服於基督,將你的罪交給基督。但如果你還在等的話,你無法在審判日得到赦免。也就是說,如果你臨死之前不接受基督作你的救主,你就無法得到赦免。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章27節)
與此同時,地球上的許多人已經接受了神的「認罪協議」和神對他們的愛。他們已經認識到,他們理應得神的憤怒。但他們也認識到耶穌代替他們死了。因此,他們悔改自己的罪,接受基督為救主。(見約翰福音1章12節)
一旦你意識到你理應得到神的憤怒,你會開始渴望神的恩典和憐憫。
那麼,你已經接受了基督嗎?還是你仍然生活在以為不斷破壞神的律法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的錯覺當中?畢竟,你還沒有受到處罰,為什麼要擔心,對吧?
我的朋友,我所能說的就是這些。救主的懷抱今天已經向你敞開,就像他釘上十字架時向人們敞開一樣。但眾人完全措手不及地進入神的法庭、並徹底認罪的那一天一定會來到。
你會帶着已經得到的饒恕進入法庭,還是除了你向神所犯的一串罪行之外一無所有?
選擇在於你自己。今天就為你的情況祈求吧,並接受基督為你所受的懲罰。另一種選擇?在審判日到神的面前時,除了你自己的記錄之外,你什麼也沒有。
僅僅因為你今天沒有進入監獄並不意味着你沒有犯罪得罪神。我說的是你個人的成千上萬條記錄。無論在思想、言語、還是行動中,我們這些年來都做了很多錯事。有些違規在神面前或許算為輕罪。而有些在主的面前則是重罪。但是所有這些都應該得到懲罰。為什麼?因為神是這麼說的。
你越早認真對待你的過犯,你所受的指控就會越快地減少。當然,除非你不希望神放棄對你的指控。那麼,你的情況究竟如何?
審判日對你來說,要麼是憐憫,要麼是憤怒。你在地上如何對待你的罪和基督的十字架,將會決定你在神的法庭上受到永遠的懲罰還是得到永恆的喜樂。你只會有這兩種結果中的一種。沒有人會「馬馬虎虎」地度過永恆。
一點也不要相信人可以想出要麼是永恆的天堂要麼是永恆的地獄的一種場景。它不是由人發明的。相反,它已經簡單明了地傳遞給我們了,是代替你我遭受十字架刑罰的耶穌向我們說明的。
一旦你意識到你應該得到神的憤怒,你離你的罪得到赦免僅有一步之遙。正如章伯斯(Oswald Chambers)所說:「如此容易得到拯救的理由,是因為神已經付出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