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而后说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出埃及记20章16节
十诫命中的第九条是“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可能是比其他诫命更难遵守的一条,就是说我们不应该撒谎。但现实中常常有很多赤裸裸的谎言。因为有些时候,你知道某些事会伤害到别人,所以你不想告诉对方真相。
而事实上呢?曾经有份调查询问人们撒谎的理由,排名第一的解释是,害怕冒犯别人。
假如别人邀请你去他家里做客,主人做的饭菜很糟糕。吃过饭后,你甚至感觉想吐。这时,预备饭菜的主人问你:“你觉得今天的饭菜怎么样?”
“我还没见过这么特别的饭菜,用这种方式混合调料!”
你不想说出事实的真相,所以,你说了别的事情。
我们每天都会说着这种谎言。当别人打电话到你家而你又不想接他的电话,这时,你就告诉妻子或孩子或室友:“告诉他,我不在家。”有时候你不喜欢别人的服装,但你却说:“我喜欢你这套衣服。”“支票在邮寄路上。”而事实并非如此。“我正准备给你打电话呢。”其实,你并不是这么想的。“不好意思,我忘了。”而实际上,你并不是忘记了。
谣言也是谎言的一种方式。谣言会使政府跌倒、破坏婚姻、破坏事业、破坏名声、使人做噩梦、引起怀疑、带来悲伤。
当你转述某件事时,先思考一下:这是真实的吗?这能给别人带来帮助吗?这是鼓励别人的吗?这是必要的吗?
三思而后说。如果你没有思考,那就不要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