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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詳預兆」:最高法院拒絕聽取藥劑師宗教自由投訴

「不詳預兆」:最高法院拒絕聽取藥劑師宗教自由投訴

2016?3?29

有藥劑師對華盛頓州法律提出上訴,稱該法律授權他們提供導致流產的藥物,儘管他們對此有宗教異議,但美國最高法院拒絕進行預審。

最高法院八名成員中絕大多數周二早上決定拒絕預審史托曼斯訴威茲曼(Stormans v. Wiesman)案的上訴,允許第九巡迴上訴法院(Ninth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裁決繼續有效。

儘管拒絕預審史托曼斯案的決定沒有給出任何評論,但法官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撰寫了這一裁決的不同意見。

阿利托與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和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一起寫道,允許華盛頓州法律繼續有效是未來宗教自由的「不詳的預兆」。

「討論的是華盛頓州法規可能會讓藥劑師丟掉工作,如果他或她出於宗教原因拒絕出售某種處方藥的話,」 法官阿利托爭辯道。

「但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認為該法規並不違反第一修正案,這一法院並不認為該案件值得花費我們的時間。如果這是今後一些年宗教自由將會被如此對待的預兆,那些重視宗教自由的人有理由極大擔憂。」

2007年,華盛頓藥房質量保證委員會(Washington Pharmacy Quality Assurance Commission)一致採用兩種管理法規:藥劑師責任規則(Pharmacist Responsibility Rule)和遞送規則(Delivery Rule)。

「責任規則」稱,藥劑師不能拒絕提供「合法處方」,但可以為藥房和藥劑師提供宗教豁免。

相比之下,「遞送規則」缺乏出於宗教異議提供「合法處方」的任何豁免,包括可能導致墮胎的緊急避孕藥。

拉夫平價超市(Ralph's Thriftway)及兩名藥劑師2007年起訴該委員會,稱這些法規侵犯了其宗教自由。

美國地區法官羅納德·雷頓(Ronald Leighton)負責這一案件,原告獲得最新規則的預先禁令。後來,該禁令被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否決。

2012年2月,雷頓作出有利於藥劑師的判決,稱該委員會的規則「在實踐中違憲」。

去年7月,第九巡迴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推翻了下級法院的判決,稱原告必須提供避孕服務。

2014年11月,法官蘇珊·P·格雷伯(Susan P. Graber),理查德·R·克利夫頓(Richard R. Clifton),瑪麗·H·穆爾吉亞(Mary H. Murguia)聽取了辯論,格雷伯撰寫意見書。

2013?4?5

「這些規則允許藥劑師出於某種經濟原因拒絕遞送,例如欺詐性處方,或者顧客無力支付。這些規則還允許有宗教異議的藥劑師個人拒絕遞送,只要另一位在該藥房工作的藥劑師即時提供遞送即可,」 格雷伯寫道。

「因為我們斷定這些規則中立,並普遍適用,這些規則合理地促進該州對病患安全的關注,所以我們更改判決。」

今年1月,原告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Becket Fund for Religious Liberty)為其代表。

2月期間,代表藥劑師的許多非當事人意見陳述提起,稱最高法院應該給予他們覆審令。

這包括來自超過4000多名醫療保健專家,43位國會議員,美國天主教主教會議(United States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全美福音派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國際奎師那知覺協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Krishna Consciousness)的意見陳述。

最高法院拒絕聽取史托曼斯的上訴,就在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3判定要求墮胎診所和外科中心應有同樣標準的德克薩斯州法律違憲一天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