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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核心

信仰的核心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拉太書2章15節至16節)

保羅相信除十字架外自己沒什麼可夸的(加拉太書6章14節)。他有充分的理由這樣想:神在粗糙的木質十字上架展開了整個救贖計劃。正是透過耶穌的死亡,我們與阿爸父和好;因着基督的寶血我們被稱義,從罪罰中得赦免。

加拉太書2章16節說,「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也就是說,潔淨的生活也無法贏得神的認可。但即便如此,很多人選擇把信心放在某種「可衡量」 的事物上——他們相信他們的善行會超過所做的壞事,認為天堂的大門會為他們打開。

但是,如果這種衡量哲學是正確的,那麼耶穌的死就是毫無意義的。一位接受有多條通往救贖之路的父親,但仍然犧牲了自己的兒子,他就不能被稱為是良善或慈愛的一位。然而,如此多人漠視這個明顯的邏輯,信靠一位他們自己版本的神。

問題在於驕傲。渴望得到接納是自然的,人們願意相信他們裡面有種值得被愛的東西。但跪在十字架前需要的是一雙空空的手。當我們謙卑地承認我們無力解決自身的罪,我們就必須接受耶穌為我們所做的償還。

我們沒有什麼能奉獻給神,事實是,他無所求。相反,天父創造了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與他和好的救贖計劃。十字架是他的愛的象徵,一份值得我們誇口的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