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學學生可能被要求選填自己的性取向
報考或轉學到加州大學的學生,在系統中可能不僅需要填寫他們是男是女、是否是退伍人員或有重罪記錄,還會被給出選擇項來說明他們的性取向。
該系統的學術委員會在1月份向加州大學入學董事會(Board of Admissions)建議,學生被給出選擇項來說明他們的性別取向。理由是這項信息會對決定如何滿足入學學生的需要有很大用處。
去年12月份,入學及學校關係董事會(Board of Admissions and Relations with Schools,簡稱BOARS)主席比爾·雅各(Bill Jacob)發信給該系統學術委員會主管羅伯特·安德森(Robert Anderson)博士,提到620號議會法案通過並已經由地方長官簽署。該法案要求加州大學系統提供給學生選擇項來說明他們的性取向。
「BOARS欣賞620法案的意圖,減少歧視並為校園內LGBT學生改善教育氛圍,」雅各在他12月9日發出的信中寫道。「我們也強調,我們支持任何為傳播這個信息而作出的努力:學校歡迎LGBT學生並關注他們的福利。」(LGBT: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
該系統委員會中平權行動和多樣性的負責人瑪格麗特(Margaret Conkey)也寫信給安德森:委員會提議該信息需要在「State of Intent to Register」(註冊意願聲明,簡稱SIR)表格中被收集。
「我們特別關心給予個人儘可能多的機會,除了SIR表格,他們可以選擇做自我身份認同(描述自己的性取向)。根據表格上其他更傳統的一些類別,學生會給予同樣的機會來選擇做自我身份認同,」瑪格麗特在1月18日的信中寫道。
在一個與基督郵報的電話採訪中,安德森說加州大學系統只不過是遵從州立法機關指示。
「620號議會法案授權加州大學系統之外的學院和大學收集學生性傾向信息。但很重要的是,按照加州憲法,他們不能指導我們系統內的學校收集信息,」安德森說。「不過,我們感到這些信息將幫助我們為我們的學生提供更好的服務。」
安德森也說他們也會收集教員和職工的性傾向信息。不過,像學生一樣,沒有人被強制要求說明他們的性取向。
這個問題還未最終定案。教務處處長兼執行副總裁Lawrence Pitts將最終對該提議作出決定。他需要召集一個非正式委員會決定如何以最好的方式收集這類信息。
學生可以選擇做自我身份認同,比如說明自己是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或變性人。系統可以只是簡單用「是」或「否」的選擇項,問他們的性取向,。
BOARS委員會的一位學生代表Angela Arunarsirakul說,在SIR表格中收集信息,而不是在官方申請表中收集,對入學學生的侵犯性更小。
「如果選擇項在申請表上,有很多父母會看到,可能導致一些申請人不敢如實回答,」Arunarsirakul說。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四年級同性戀學生Marcus McRae,主修政治學同時也是「Queer Alliance」(同性戀聯盟)的主任,感到允許學生做自我身份認同更有利於學生和系統。
「數據可能不精確,但總比沒有好,」McRae告訴Daily Bruin。
基督郵報試圖聯繫加州大學學術委員會辦公室和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基督徒學生社團,但在發稿前還未得到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