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早上睡懶覺會使你的靈魂沉睡
誰不希望周日早上能睡個懶覺,而不是去教會參加禮拜呢?尤其是在一周漫長而累人的工作之後,睡懶覺變得很有道理。一個人要在周末早起,必須有充足的動機。
如果你碰巧是一個只在教會感受過無聊的人,怎麼辦呢?如果是那樣的話,你確實不想起床去那裡。誰希望周末有一天早上被無聊的事情占據呢?這根本講不通。
周六和周日睡懶覺非常有道理,除非你必須工作。另外還有兩件事情能夠讓人們早起:體育賽事和旅遊。那些都是很有趣的事情。人們當然願意為那些事情早起,因為他們做那些事情的動機是更強的。為了那些我們擁有強烈動機去做的事情,大多數人願意做出一些犧牲。生活就是如此。
我們教會今天早上有個年輕人來參加主日禮拜,他剛完成軍隊的基本訓練。這是他在18周的專業培訓後第一次回到我們中間。我猜,對他來說,訓練期間每天早上4:15起來是合理的。他被激勵,另外他也被要求這樣做。他應徵入伍了。
我記起了一首古典讚美詩,題目是「基督精兵」。這首歌裡面說到,為了在「神的軍隊」中效力,委身是必須的。我們周圍有着屬靈的爭戰,如果我們不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參戰,這是不明智的。(以弗所書6:10-20)
但是,如果我只是想要足夠的「宗教」來讓我感覺良好,而那不能太妨礙我忙碌的生活方式和最喜愛的興趣愛好,怎麼辦呢?畢竟,我們每個人經過一周忙碌的工作之後,都配得一個周末的補償,不是嗎?
如果人沒有靈魂,這可能會是一個具有爭議的問題。在周日睡懶覺不會比去教會更好或更糟。如果沒有靈魂,沒有創造主,參加教會禮拜會是相當荒謬的事情。我肯定不會那樣做,我猜你也不會。
但是,我們身處的情況並非如此。有一位神。他創造了我們。他渴望和我們擁有一段愛的關係。並且他給了他的孩子們愛他和敬拜他的動機。
只有當出席教會的經歷能夠使你真正與創造主得以連結時,那才有意義。如果那不是真實的,也不是能給予生活力量,那為什麼我們要只是去「走走過場」呢?
僅僅因為一些人厭煩了教會,不意味着神和基督教是無聊的。那只是意味着,要麼他們的靈魂厭煩了神,要麼他們參加的教會令人厭煩,或者兩種情況並存。如果去教會很讓人厭煩,誰願意這樣做呢?
這就是關鍵。在天堂,沒有哪個人,也沒有哪個天使厭煩敬拜神。請沉思這一事實一分鐘。真正的敬拜總是鼓舞人心、令人振奮和激勵人的。我們世人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有時候很容易放棄重要的事情。
這發生在婚姻當中,發生在工作場所,發生在運動中。也發生在信仰的事情上。我們很容易放棄。我們很容易告訴自己,繼續那些陳舊的東西是在浪費時間。
但是在信仰的事情上,不是所有教會都被造為平等。並非所有教會都會祝福你的靈魂。有些會,有些不會。有些教會促進你的靈魂充滿神的活水,但有些教會根本不知道那怎麼回事。你經歷過哪種教會呢?
你參加過像「天堂降臨」那樣的敬拜禮拜嗎?人們都很興奮,很想在那兒。如果你還沒有經歷過,我知道你為什麼不願意去教會了。這是講得通的。
與此同時,我從沒有見過哪個剛強的基督徒放棄了神,放棄了去教會。我認識的所有剛強的信徒,都設法把周日早上作為優先考慮,因為他們很想去參加禮拜。
我從來不知道有誰「靠着主和他的大能大力剛強」(弗6:10),卻對參加敬拜沒有很大興趣的。剛強的基督徒有很強的動機去教會,去得到力量,同時也鼓勵和祝福他人。事實上,這種侍奉他人的熱情成為了火焰,激發他們想要一周至少和基督徒朋友相聚一次一起敬拜的欲望。
你認識多少剛強的基督徒呢?你是其中之一嗎?參加禮拜是剛強基督徒所做的很多事情之一,但絕對是很重要的一件。這就是為什麼新約重點強調了這點 (見希:10:25;太18:20;西3:16;徒2:42;雅1:22;太16:18;彼前2:2;弗4:12;羅12:5;羅10:17;太28:19-20;希3:13;提4:2;徒2:41;林前12:12-27)
沒有對基督的信心,人的靈魂「睡着了」,甚至「死了」。怎麼才能醒過來?靠着悔改你的罪,把你的信心放在耶穌和他的十字架上。一旦靈魂甦醒,它渴望「在我們主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彼後3:18)
靠着信心得救,卻每周不和其他信徒聚一次,就好像應徵到的軍隊,卻企圖逃脫基本訓練。顯然這樣是不行的。你要麼在裡面,要麼出去。
周日早上想睡懶覺有道理嗎?當然。這像應徵入伍的人,想在基本訓練一完成後就睡懶覺一樣。我問我們教會的這個年輕人,他今天早上什麼時候起床的。他回答說,「早上7:30。」但昨天,他和弟弟4:15就起床,一起去跑步了(星期六早上也不落下!)。
我想,一些習慣很難改掉。優秀的士兵有辦法招募別人加入,即使要付上很大代價。這一切都取決於動機,以及你是否應徵入伍了。
你呢?你是一名「為了自己的士兵」,還是「為了基督的士兵?」你不能同時成為兩者,但我猜你大概早已知道這點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