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在文學上最有影響力的書籍?
《聖經》是許多偉大的現代文學作品的「前輩」,這些作品包括彌爾頓的《失樂園》和福克納的《喧譁與騷動》,一位普利策獎的獲得者說。
2006年憑小說《Gilead》獲普利策獎的羅賓遜(Marilynne Robinson)在周日的《紐約時報》上寫到她對於《聖經》在當代文學中的角色的研究。
「《聖經》是模範,也是許多藝術品和思想的主題,生活在聖經影響之下,我們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受其影響,並且一直這樣,」長老會和加爾文主義學者羅賓遜寫到。羅賓遜的論據在於「文本互涉」的理論上,意即,任何一本書的涵義是由讀者對他閱讀過的所有書的理解來定的。
如果讀者以他們所閱讀的目錄為基礎,形成對某段文本的理解。那麼聖經這本持續暢銷的書,可以和很多文本聯繫在一起,因為據說《聖經》被研究和閱讀得比其他書更多。
聖經的影響持續着,羅賓遜說,因為它超越時間和空間,並且它對於人類環境的分析,雖然是幾個世紀之前卻好像和現實相關。
「西方文化的大量作品認為他們自身是非常直接地面對在基督教內出現的問題,」她寫到,「他們使聖經經句和信條有血有肉,用戲劇想象力來檢驗他們,在以往天使報喜的繪畫中,或是在大馬士革的路上,這是可行的。」
簡單說,羅賓遜爭論道,文學著作是由熟悉《聖經》的讀者寫的,在文學上,《聖經》是永恆的參考和真理,不論其宗教所屬問題。
若要讀羅賓遜在《紐約時報》上的文章,請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