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你會給「仇人」買禮物嗎?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章8節
今年這個聖誕節,誰在你饋贈禮物的名單上呢?通常情況下我們都是給我們的家人或者朋友禮物。我們想給我們愛的人或者在乎的人送一個禮物。我們也想給對我們好的人,善良的,體貼我們的人禮物。甚至還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寵物買禮物。
然而,一般我們都不會給我們的「仇人」買禮物,對嗎?也不會給那些過去曾誣衊過我們的人買禮物,曾經讓我們生氣連招呼也不打的鄰居,讓我們受傷的人,以及上個月偷了我們車裡音箱的人都不在我們的名單上。
但是想想看:神卻將他的兒子耶穌基督作為禮物給了我們。神把他給了我們,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聖經》告訴我們: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章8節)。
我們沒有做任何事情以至於配得這個禮物。事實上,我們真正應該得到的是審判,因為我們都犯罪得罪了神。我們都故意越過了那條線。
聖誕節所展示給我們的令人吃驚的事實就是:雖然我們犯了罪,但是神卻差遣他的兒子來拯救我們。在伯利恆那個小小的馬槽里,他給了我們一份我們不配得到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