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可以從奧運會中學到的10件事
1.拯救是免費的,但獎賞是掙得的。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
2.青少年(比如美國泳將Missy Franklin)可以比成人更出色,如果他們被給予機會。
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4:12)
3. 團隊合作是一切。
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裡,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1:27)
4. 重大日子之前的訓練最重要。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4:8)
5. 那些已經落後很多(比如菲爾普斯)的人可以重新回來並在最後變強。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然而那把我從母腹里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加》1:13-16)
6. 直到最後為止是不會結束的。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9-10)
7. 舉起火炬很偉大,但贏得金牌更好。
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6-8)
8. 儀式不管有光鮮,也無法和實際比賽相比。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9. 評論員說。運動員做。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
10. 最好的尚未來臨。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18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