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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拒絕為同性婚姻提供服務是假冒偽善?

基督徒拒絕為同性婚姻提供服務是假冒偽善?

拉塞爾·摩爾(Russell D. Moore)和其他保守的基督徒回應了被指責為「偽君子」的評論。有人評論說,如果他們因為「良心」的緣故不允許用自己的創意禮品慶祝同性婚禮的話,他們就是假冒偽善。

在周日的文章《關於婚禮和良知:基督徒是偽君子?》中,身為美南浸信會倫理及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的摩爾捍衛了他的觀點,他說,因良心的緣故,基督徒等專業人員可能會拒絕為同性婚禮提供服務。

他的文章是為回應基爾斯滕(Kirsten Powers)和喬納森·梅里特(Jonathan Merritt)在周日《每日野獸》上所發表的批評。

這兩位在文章中稱,「如果你拒絕為不符合聖經的婚禮拍照,你應該完全拒絕這類的拍攝。如果沒有,你就會被看作是一名偽君子,作為一個著名的基督徒,你羞辱了福音,」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耶穌對宗教人士的偽善行為做出了最嚴厲的批評。所以,如果基督教婚禮供應商希望遵循聖經規定的法律生活,他們至少必須是一致的。

「在同意為婚禮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前,基督教廠商必須確認未來夫妻雙方有過真正的歸信經驗,並『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6章14節),否則他們可能是義和不義相交。他們必須確認任何一方配偶不會有非聖經式的離婚(馬太福音19章)。」

基爾斯滕和梅里特指的是摩爾早期給一位飽受衝突的攝影師提的建議。摩爾曾表示,自我認定是福音派基督徒的人,可以有禮貌地拒絕為同性婚禮拍攝,但對於其他婚禮,攝影師「不需要調查你所拍攝的婚禮是否榮耀基督。」

在最新的文章中,摩爾指出,兩位作者並沒有引述下句:「但是,當出現與聖經有明顯的偏差時,為你自己和那些與你在同樣軌道上可能會混淆的人的良心的緣故,要犧牲事業。」

摩爾解釋說,攝影師通常沒有能力像牧師或教會的長老對結婚者有所了解。「只要攝影師有理由認為(那婚禮是不符合聖經的),他不需要聘請私家偵探或索要出生證明和法庭文件以確保它不是。」

同性婚姻「在任何情況中,顯然是錯誤的」,摩爾強調。「沒有哪種情況,一個男人和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和一個女人參與性的聯合是符合道德的,(我不認為,基爾斯滕和梅里特在這一點上不同意基督教的觀點。如果是這樣,就應該說清楚)。」

摩爾說,《每日野獸》調侃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為代表的基督教會,在性道德方面存在的鴻溝並非不對,但「國家通過罰款和處罰、並授權強迫他人使用自己的創意禮品支持他們認為是有罪的婚禮,就完全是另外一件事」。

「這篇文章堅持認為,『沒有哪種情況『聖經呼召基督徒拒絕為他們認為違反了基督教關於婚姻的教導的人提供服務。』真的嗎?這是否只適用於婚姻道德?如果一位基督徒(來自穆斯林、猶太教正統派或女權主義新時代)的網頁設計師被迫要為一家合法的色情的公司開發網站呢?」摩爾問。

在法庭上人的良心怎麼能受法律保護,這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