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之夜:同性婚姻在美國四個州得到支持
在2012美國總統大選之夜,華盛頓州繼緬因州、馬里蘭州、明尼蘇達州之後成為當天第四個支持同性婚姻的州。這些州的選民們也同樣選擇了奧巴馬總統而非共和黨候選人羅姆尼。
華盛頓州的議案被稱為「公投74」,憑藉51.8%比48.2%的微小差距,預計會得到通過,最後的投票結果將於周三被統計出來。該州在2009年以類似的差距否決了同性婚姻。
這一議題之前32次出現於美國各州投票台時,選民們都否決了同性婚姻,因此這次也被給予了很高期待。北卡州是今年5月份新近那樣做的一個州。
但傳統婚姻支持者們知道有他們要面對的工作,因為這四個州都有很大比例的民主黨投票團。如果那些議案被通過,一定是那些民主黨投票團起到了關鍵作用。
華盛頓州、緬因州和馬里蘭州的選民投票允許了同性婚姻,而明尼蘇達州的選民們駁回了一項憲法修正案提案。如果該修正案被法律通過,同性婚姻將在該州被禁止。
「當選民們有機會真的親耳聆聽那些有愛並彼此委身的同性夫婦和他們的家人時,趨勢改變了,他們為了公平投票,」一個同性戀權利團體Courage Campaign的成員Rick Jacobs說。
同性戀權利積極分子組織嚴密,有重大的資金優勢,在資金方面得到的支持大概是傳統婚姻的10倍。眾多富有的企業管理者和政客,比如微軟的比爾·蓋茨和紐約市長Michael Bloomberg都為這一事業捐獻了數百萬。
據報道,1200萬美金被籌集用於支持華盛頓州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投票。而同性婚姻的反對者只籌集到100萬多一點。
「Freedom to Marry」是一個幫助四個州所有組織者的團體。他們致力於驅散他們所認為的關於婚姻的謊言,更多談論委身、愛和責任,試圖拉攏選民。並且毫無疑問,奧巴馬總統對同性婚姻的公開支持也幫助推動了公投書的通過。
奧巴馬在2008年第一次競選中以及首屆任期前半段時間內,說他支持傳統婚姻在一男一女之間。但是,他已經指示司法部和其他機構不要為「婚姻保護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辯護,並且廢止了比爾·克林頓總統所設立的軍隊內的「不問,不說」政策。
根據97%的選區報告,馬里蘭州選民以52%比48%批准同性婚姻。緬因州選民以52%比47%批准同性婚姻,而明尼蘇達州以51%比48%否決了支持傳統婚姻的憲法修正案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