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如何勸服婦女放棄墮胎的想法?
想象這是你主持一個全國性熱線諮詢廣播節目的第一晚。節目是直播的,你接到的電話沒有被篩選過,沒有話題是禁忌的。主題音樂響起……製片人倒計時……「3,2,1,開始!」接着,你聽到這些精確的話:
「我2月前被襲擊,我因為被強姦懷孕了。」
我在1996年這樣開始了自己的第一次「希望之夜」(Hope in the Night)節目。「你覺得應該怎麼對待這個孩子呢?」我問這位打電話進來的年輕人Sarah(化名)。她說她已經去過一家診所了。「我在考慮墮胎,」她回答。
我對她的情況表達了真誠的悲傷,溫柔地探索想得到更多信息。我感覺到她關於墮胎的內心衝突,我們開始談論普遍的爭論和回答,比如:
墮胎的道德性
• 爭論:「墮胎在道德上不是錯誤的。」
回答:既然人類生命來自於懷孕,那麼選擇墮胎就是蓄意謀殺。《出埃及記》20:13說,「不可殺人」。
胎的狀態
• 爭論:「一個胎不應該被視為是一個嬰兒。」
回答:胎不是一團組織。神的話語沒有把一個「潛在的嬰兒」和一個「新生嬰兒」區分開來。在聖經中,用同一個希臘詞彙「brephos」來描述。
- 胎。「伊利莎白一聽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里跳動」(《路加福音》1:41)
- 嬰兒。「有人抱着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路加福音》18:15)
婦女的生殖權利
• 爭論:「每位婦女應該有權利掌控她自己的身體。」
回答:是的,她應該,但懷孕時有……
- 2個不同的身體
- 2個不同的心跳
- 2個不同的腦波模式
- 2個不同的基因組(DNA)
- 常常是2個不同的血型
- 常常是2個不同的性別
一名婦女應該有權利掌控她自己的身體,但是一名婦女應該沒有結束另一個生命的支配權。《哥林多前書》6:19-20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存活能力的因素
• 爭論:「當一個胎兒不是『可存活的』,墮胎是被允許的。一個出子宮之後沒有能力持續生活的胎兒不是一個有生存能力的人,不值得社會的保護。」
回答:把存活能力定義為一個人在沒有援助狀況下生存的能力,這是很危險的,因為一個人的存活能力可以由於年齡、病患或嚴重受傷而喪失。一名3個月的女孩不能自己維持生命。靠呼吸器生活的60歲婦女也不能。
但她們的情形能否定掉她們做人的資格嗎?不!這些人應該成為毀滅的候選人嗎?不!那些主張存活能力標準的人從最需要保護的人那裡移走了保護。存活能力因素是一種不合理的立論。《申命記》30:19說,「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富有同情心地去傳達聖經真理,可以幫助一名想要墮胎的婦女改變主意,其他關鍵性的信息也可以。比如說,我總是建議那些正在考慮墮胎的人做超聲波。我知道至少84%的情況下,一名婦女如果能看到孩子在她子宮內的圖像,會選擇存留孩子。
討論胎兒發育是另一種強有力的方式,可以幫助婦女把她們的孩子想成是活着的人類,而非沒有靈魂的一團物質。比如說,如果我知道一位媽媽懷孕12個星期,我可能會說,「12個星期--多麼棒啊!我們知道,你的孩子的手腳在移動,一點點手指甲和腳趾甲已經出現了。你的孩子現在正在吸氣呼氣。實際上,她可能現在正在吸她的大拇指!」
我也發現,一名面臨意外懷孕的婦女可能有很多立即的實際的需要--從產前護理、一個安全的可以住的地方……到交通工具和孕婦裝。為她們推薦懷孕資源中心和合適的社會服務網絡可以是一種巨大的鼓勵,幫助她看到她不是孤單的,不是沒有選擇的。
在我和Sarah半個小時的談話中,我沒有時間覆蓋所有這些。節目快結束了,但是,最後我留給她這個想法:「要意識到有領養的選擇。摩西就是被領養的。甚至我們進入神的家庭的方式也是領養。如果是神的旨意,沒有一個孩子是沒有價值的。既然是神的旨意讓你去保留這個孩子,那麼神會給你智慧,去知道要走的每一步是什麼。」
我想着我永遠不會知道「餘下的故事」了,你可以想象我有多麼驚訝,第二天晚上,Sarah又打電話告訴我她決定不墮胎了。幾個月之後,她再次打電話更新她所愛的小女嬰的狀況。多麼喜樂!
聖經說,「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詩篇》139:13)。幫助有墮胎想法的婦女理解圍繞意外懷孕的各種問題和選擇,這是任何一名基督徒可以去擁抱的最有意義的機會和事工之一。
瓊·亨特(June Hunt),輔導員、作家、廣播節目主持人、全球性事工「心靈希望」(Hope For The Heart)創始人。她用一種聖經的視角,指導人們克服生命中最困難的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