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不信主,一位牧師應該繼續做事工嗎?
一位牧師應該繼續做事工嗎,如果他其中一個兒子到了成年還未信主?
就如你知道的,這和家庭密切相關。可能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是告訴你伯利恆浸信會的長老們是如何管理這個的,因為那位牧師就是我。(伯利恆浸信會是作者任職的教會)。
當那種情況發生時,我走到長老們面前告訴他們,「情況是這樣的。我認為我的兒子需要被長老們儘可能地爭取,如果他不回應的話,他需要被逐出教會。」我的兒子那時19歲。
我現在已經忘記他們那樣做了幾個月了。可能差不多6個月吧。然後我說,「我想退下來,休假或者辭職,或者做你們覺得合適於這個情形的任何事情。」 他們從未面臨過這個,在純粹神學上。
他們那幾個月爭取我的兒子、和他談話。當時他為其中一名長老工作,他們有過幾次談話。並且我們在研究這個問題,因為提多書1:5-6說長老們的孩子應該是pista(信實的)。「Tekna」在希臘文中是「孩子」的中性詞,「pista」與其相一致。所以是「信實的孩子」。
現在如果你只是把其絕對化說成「他們必須是信徒」,那麼不僅我必須辭職,每一位牧師都必須辭職,直到他的孩子們成為信徒。(我給出其中一個反對此的爭論。孩子們成為信徒,他們不是天生的信徒--除非你有一種對於受洗非常不尋常的觀念,作為一名嬰兒施洗者。)
所以想法會是,你不能是一位牧師,直到孩子們成為信徒--就是說,有小於6歲的孩子的人,沒有一個會是牧師。或者另一種情況是,如果孩子們自稱有信仰但之後離開,你必須放棄牧職。
長老們研究之後寫了一篇文章。它有2頁紙,說一位牧師不應該由於一名不信仰的成年孩子而辭職。(編者註:這篇文章現在不可用,但你可以讀另外一篇Justin Taylor寫的類似的文章)
並且他們讓我向前推進,但我們確實用訓導堅持到底了。神是慈悲地來使用那個讓他覺醒和恢復。我對此很感謝。
所以我不認為,那些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中的規定的本質是為了牧師們的快速辭職,而是識別是否一個男人有領導一個有序家庭的成熟度和天賦。那就是目的。
如果你不能管理你的家庭,你怎能管理你的群羊呢?而好的管理不意味着完美的結果。對於神不是那樣,對於我們也是如此。
2010 John Piper版權所有. 網站: desiringGo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