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停車保護鴨子導致兩人死亡 死者母親原諒司機
2010年,一名婦女將車停在蒙特利爾地區高速公路上以確保一群雛鴨能安全過馬路,因此導致一名摩托車司機和坐在車上的女兒死亡被判有罪。這個案子對艾瑪(Emma Czornobaj)的指控可能會讓她面臨終身監禁的懲罰。
50歲的安德烈·羅伊(Andre Roy)駕着自己的哈雷戴維森摩托車,載着16歲的女兒傑西。羅伊在每小時60英里限速地帶駕駛的平均速度約為每小時70英里。他要麼是沒能及時看見艾瑪停放的車輛,或沒能及時停住車,把車開向艾瑪的車後一切變為廢墟。他的妻子開着車緊隨其後,她從車上下來待在當場死亡的丈夫那裡。傑西被壓在艾瑪的車下,被救出後送往醫院,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羅伊的妻子、傑西的媽媽寶林娜(Pauline Volikakis)在法庭上說,「我的感覺是,現在是我們繼續走下去的時候,審判又不能讓我的親人重生,我不希望任何人再遭受不幸。」
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一致判決,在導致兩人死亡的兩項罪名中艾瑪都負有責任:因她的過失造成二人死亡中,她面臨罰終身監禁,而在受害者因危險駕駛造成死亡中,她面臨14年監禁。
辯護律師馬克·拉貝爾(Marc Labelle)告訴Newser社記者說,「她需要公開接受審判,這個事實對她來說比較艱難,並且12位當地審判團成員確定了該行為為犯罪行為,這也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檢察官安妮·克洛德·沙塞(Annie-Claude Chasse)想為其他駕車者樹立一個榜樣,讓他們遵守道路法律,不讓其他人身處於危險之中。
沙塞問陪審團,「處在當事人環境中的那些通情達理和謹慎的人會做同樣的事情嗎?他們會因為挽救鴨子的性命救把車停在交通繁忙的高速公路上嗎?」
沙塞在判決宣讀後說,「我們希望給社會一個明確的信息,就是我們不會因為一些動物把車停在高速公路上,這樣做非常不值。」
艾瑪直到8月8日她的預判聽證會後才釋放。一封請願書已經送到了審判該案件的法官手裡,請求艾瑪不入獄並且表示了對這位動物愛好者的支持。這封請願書表示:寶林娜已經原諒艾瑪了,她並沒有要求艾瑪坐牢。她表示這場悲劇不應該有任何人入獄。並且羅伊也是超速駕駛,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到目前為止,請願書收到5000個人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