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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講拐杖糖受限 高等法院拒受理此宗教表達案件

學生講拐杖糖受限 高等法院拒受理此宗教表達案件

美國高等法院拒絕審理圍繞2003年「拐杖糖」(Candy Cane)事件的相關辯論。據稱,在這一案件中,得克薩斯州的一所學校剝奪了學生宗教表達的自由。

被稱為「拐杖糖」的這一案件,高等法院選擇不聽Morgan與Swanson的辯論,他們的辯論主題是關於普萊諾獨立學區學生的宗教表達。

訴訟自由協會(Litigation of Liberty Institute)的主席希蘭·賽瑟(Hiram Sasser)解釋說,他對得知高等法院的拒絕並不感到吃驚。

「任何學生都不應該受到來自政府的宗教自由歧視,」賽瑟說,他的組織代表着原告,「我們希望最終將這一案件止息:政府學校官員應該在違反法律和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的學生權利上,承擔起責任。」

賽瑟告訴基督郵報,高等法院沒有具體說明不受理這一案件的理由,也很少這樣做。

「他們幾乎從來都不說為什麼他們不受理案件。他們一年僅僅是在8000多個請求當中接受70個左右,」賽瑟說。

「終有一天,我們需要高等法院站出來,終結這種宗教歧視。」

這一法律案件自2003年開始,當時托馬斯小學校方阻止學生喬納森·摩根(Jonathan Morgan)描述有着宗教意義的拐杖糖。同時,一個班級的學生也不被允許在卡片上寫「聖誕快樂」送給海外服役的戰士們。

因着幾位父母的起訴,眾所周知的「拐杖糖」案件被帶上了法庭。在法律訴訟期間,普萊諾獨立學區改變了它關於學生表達的政策,允許在特定時期特定地點分發宗教性材料。

2009年,第五上訴巡迴法庭的一個三人法官小組裁定,這一新政策是符合憲法的,但它也裁定,2003年最初禁止學生宗教表達的官方人員需要對侵犯學生言論自由負責。

2011年11月,第五上訴巡迴法庭全庭裁定,校方對涉嫌違反學生權利不負有責任。

原告方的一位代理律師查理斯·克勞福德(Charles Crawford)告訴基督郵報,學校對學生保持有一個「內容中立政策。」

「這一學區有一個調整學生表達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的政策,包括在校期間的宗教和非宗教的表達,」克勞福德說。

「只要言論沒有淫穢或破壞性的,學生可以在非課程時間自由地散發材料,包括宗教性材料。」

克勞福德解釋說,地方法院裁定這一學區的政策「表面上符合憲法」,其實這一案件還涉及更多法律事項。

「需要進行一項調查,以確定到底發生了什麼,在被證明確實發生的事情上是否有任何權利受到了侵犯,並且若有任何侵權的話是否校方有責任,」克勞福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