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應該拋棄「教會成員」這一說法的七大原因
兩年前,我出版了一本書《我是教會成員》(I Am a Church Member)。這本書引起強烈的反響,讓我深深感動,銷售額居然達到了一百萬冊。其中讀者問我比較常見的問題之一就是:「你覺得『教會成員』這個說法仍然適用嗎?」
我簡單地回答說:「是的,我這樣認為。」其實,有七個原因讓我堅決相信,教會絕不應該放棄這種描述。
1,這合乎聖經。
對教會成員最好的描述之一在哥林多前書12章。使徒保羅在這一章中的幾個地方特別使用「成員」這一說法。例如,在哥林多前書12章27節,他說:「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
2,這是關于歸屬感的完美比喻。
閱讀同一章,特別是15至20節。看看保羅有多少次用「屬於」這個詞。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就是屬於神給我們極好的禮物。
3,這是關於貢獻的完美比喻。
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章描寫基督的身體,他強調了肢體恩賜的多樣性,並強調每個肢體要絕對發揮功用,作出貢獻。教會中毫無貢獻的肢體沒有立足之地。
4,這是關於關愛的完美比喻。
因為教會成員都屬於同一個身體,所以他們被激勵和命令着要彼此相顧。保羅清晰地講述了這一真理:「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體彼此相顧」(哥林多前書12章25節)。
5,這是關於合一的完美比喻。
教會成員屬於比他們自己大得多的存在,就是基督的身體。哥林多前書12章27節再次提醒了我們這個道理:「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重點後加)。
6.大多數人都理解。
有些教會使用「教會成員」以外的說法來形容那些屬於他們的會眾。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要貶低他們,而是提倡使用一種既合乎聖經,有清晰明確的說法。大多數人確實理解「教會成員」的基本含義。
7.這種說法不會屈服於文化。
為了適應文化,我們在教會中放棄了太多東西了。雖然我們承認,有些人會想到鄉村俱樂部會員的意義,但我們教會中的人們需要歸回其聖經的本意。教會成員並不意味着,因為我們「支付會費」,因此得到福利和特權,而是意味着我們給予、犧牲和侍奉。
教會成員的本質是指屬於比我們任何個人都大得多的存在。因此,我們積極地給予、侍奉,熱愛和關懷。從聖經的角度理解「教會成員」,這是個很棒的概念。我們不應該拋棄這個說法。告訴我,你認為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