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怎能告訴16歲同性戀,孑然一生是神對他的意願?(三)
編者按:作者撰寫的本系列文章共7篇,這是第三篇,第一、第二篇請點擊超鏈接。
今天的問題是:
我有十多個朋友,他們的孩子都是基督徒,大多是男孩,在過去18個月中「出櫃」了。讓教會告訴一個16歲的孩子,「神的意願」乃是要你孑然一生,這實在是個難以開口的話題。你的答案是什麼呢?
這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我之前打算回答另一個問題的,不過今天早上在郵箱裡看到了這個,我相信還是馬上回答比較好。
我首先要說的是,我並不像許多人那樣,認為性取向是「固定不變」的。對於回答這個問題,我的第一傾向是說:「不要懷疑神改變人的大能。一個基督徒的性取向完全可能從破損的狀態中恢復成完全,只要他們願意在自己生活中順服地除掉那些通往死的罪行,比如色情讀物等等。他們也許會在某種程度上與同性慾望相掙扎,但他們完全可以因着神的恩典而發展成受異性吸引。
不過,我明白許多年輕的基督徒並不相信這點。儘管神有能力去做成改變,為那些從來無法想象異性交往的人提供這樣一種關係,但他未必總會這麼做。許多受同性吸引的基督徒確實以單身禁慾的方式渡過了今世。因此,我要換一種視角來應答這個問題,使人完全能夠在基督權柄之光下應對他/她的同性吸引問題,儘管那也許意味着孑然終身。
我想,教會第一會犯的錯誤就是認為青年基督徒公開「出櫃」是個壞消息。通常情況下,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想的都是:「哦,不!我該怎麼告訴這個人,如果他們還想要過一個符合聖經的虔誠人生,那就要和風花雪月的快樂永別了?」
屬世界的智慧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告訴這些青少年,神命令他們拋棄自己的這一部分,那我們就是在憎惡中傳遞了一個束縛他們的信息。不過,那絕對是不真實的,我們必須摒棄那種心理。終生追隨基督——無論背負的是何樣的十字架——都是喜悅並真滿足的人生。
當有青年公開表達自己與同性吸引相掙扎,基督徒開始與他們溝通時,必須全心全意相信神命令戒除同性戀行為乃是為了給人以善的目的,而非為了傷害什麼人。神在我們人生中設立的所有一切「限制性」的準則,都是為了我們好,為了我們的幸福,而並非要我們受苦、鬱悶。當神說「不要按照那種衝動行事」時,他並不是以一種冷漠無情、獨裁者般的權威來說這樣的話,而是如同一個慈愛的父親。因着信仰,我們要信靠他——以他為我們的父,我們的創造者——他知道什麼是最好的,也會如此命令我們。
我也相信,那是交託給教會的命令,就是去確認並真正相信,擁有一種浪漫關係並非健康、充實、榮耀神生活的天敵。
我也很理解「那人獨居不好」(創世記2章18節),但誰說單身的人就一定是孤獨的呢?基督徒的人生有許多應許,其中之一就是神將其設定為一種社群模式——而並非孤家寡人。
我也不想否認,單身生活中一個人睡覺、一個人打掃房間、獨自進餐等等這些事情里有一些孤單的元素在內。對單身的人來說,這些事情確實很艱難,同性戀或異性戀皆然。不過,畢竟單身的基督徒生活方式並不是什麼單人禁閉。一個青年的基督徒,就算有同性吸引方面的問題,也絕不應該像許多其他人那樣擔憂孤獨問題。由於我受同性吸引以及我同時對基督的愛,我保持單身禁慾狀態有五年了,但我並不孤獨。從皈依信仰以來,我是幾個教會的成員——其中最小的一個只有10多名成員——每一位信徒我都視為家人。我和這些人在一起吃飯、喝咖啡、看電視、看比賽、跑步、看電影,相互認罪、談論自己的掙扎、收穫智慧、鼓舞勇氣,感受愛,享受生活、跟從基督。是的,我睡覺時候是一個人,有時我一整天就一個人。但我並不孤獨。
教會一直向掙扎於同性吸引的青年人所傳遞的另一個相當中肯的信息是:性是人生一部分,但並非人生全部。耶穌才是人生的全部。要維持屬靈和情感上的健康狀態,我們未必需要以性的方式來表達自己。我並不是說禁慾很容易——絕非如此。所有為了任何理由在任何時間段里嘗試過戒除任何形式性行為的人,都曉得那需要何等程度的自我控制。不過,操練這種自控是一種有害的體驗嗎?操練自我控制是剝奪了人的快樂,搶走他的人生嗎?世俗文化會同意的——但耶穌卻說不。
摒棄那破損的性慾——即便導致孑然終身——那也是通往生命與喜悅的道路,而非通往悲哀或悔恨。無論如何,按照耶穌的說法,就是這樣。我們要相信他嗎?或者,我們要聽從這世界的智慧?我們都要做出這樣的選擇。我禱告祈求,我們都會做出正確的選擇,並不斷向受到同性吸引的年輕人指明,要在跟從耶穌中找到人生的深意——無論代價如何。
明天我會來談論下個問題:「對於已婚有孩子卻想離婚追逐同性關係的人,你會對他說些什麼?」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