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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需要更多有紋身的人

教會需要更多有紋身的人

美國參議員,來自肯塔基州的共和黨人蘭德·保羅(Rand Paul)經常對他的聽眾說:「共和黨的活動需要更多有紋身的人。」這說法震撼了我,當我聽到這段話時,我想這就是福音派基督徒對我們教會也應該說的話。我以前的學生斯潘塞·哈蒙(Spence Harmon)論及她的新妻子和她的過往的文章,當我讀到後我覺得更為震撼,這恰恰是下一代基督的新婦--教會所面臨的問題。

保羅(參議員,而非使徒)的意思,看上去似乎是,對他的黨派來說,如果黨派要擁有一個未來,那就不應該讓未來依靠於現在一直在做的事情,也不可能依賴那些看上去就像共和黨人的人。黨必須擴展到那些現在用谷歌圖片搜索「共和黨」時不會出現的那些面孔上。保羅說,有很多人在理論上贊同共和黨的主張,不過他們對此並不在意,因為他們想當然地認為自己不是共和黨想要來關注的人。

在這個問題上,保羅並不是孤立的了。他的同事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人林賽·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在外交政策和其他許多方面與保羅有不同意見,但林賽最近說:「易怒的白種男人數量已經不夠了,不足以支撐我們黨的未來」,除非黨能夠獲得新的支持者。

我對此感興趣的並不是共和黨、保羅或者格雷厄姆及他們的派系,或他們重新激發政治潮流的觀念,也不管他們對政治局勢的批評是否準確。事實是,保羅的比喻讓我想起了自己為耶穌基督的教會所承擔的責任,也就是耶穌所說的:「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我並不喜歡紋身,怎麼說我都非常不喜歡(考慮到我的孩子終有一天會讀到這篇文章)。不過,如果聖靈開始加速在這個國家運行,我們的教會將看到更多有紋身的人出現在教堂內的長椅上和講壇上。

現在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需要更多基督徒在手臂或者脖子上紋上十字架、聖經經文、希伯來文的聖詩、使徒信經或者罪人的禱告。這並不是福音覺醒的標誌,這最多不過是個性時髦的標記,或者,從最壞意義上說,這是在已經太過商業化的福音教會中更為商業化的行為。

現在紋身的意義已經與過去不一樣了。紋身並不必然代表了過去的「強硬」形象,現在差太遠了。一個朋友跟我聊天時談到,有次他路過弗羅里達州南方一個高檔景區,差不多游泳池裡所有人都有紋身。不過,如果紋身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確實表明其背後有一個艱辛的故事呢?那是我更為看重的。

我不是首先在一個「重要」的市區教會裡看到紋身的,而是在你能想象到的那種混雜着「地獄之火和硫磺」講道文、欽定版聖經、唱着聖歌的南方福音復興運動教會裡。

當時我還是個孩子,記得坐在我前面的一個人,他把手臂放在長椅上。他的手臂上有大片大片的紋身,圖案是個女人,好吧,我可以說,這女人的形象並不符合聖經里的端莊標準。我簡直不相信會在自己的教會看到了這個,所以我輕輕推了下我的祖母,指指那人,仿佛在說:「你能相信這個嗎?」

我祖母輕聲說:「是的,寶貝。他還沒有認識主,他過去的經歷很艱難。不過很長時間以來,他的妻子都試着讓他來教會,我們都在為他禱告。他並沒打算把醜陋的一面展示給任何人看。他只是尚未認識基督。」

我再沒忘記這個詞:「尚未」。

因着這個詞,祖母她向我展示了一種可能性,一種讓這飽經滄桑、有着裸女紋身的退伍老兵成為我在基督里弟兄的可能性。果不其然,不久他就成了我們的弟兄。我想隨着時間流逝,這位新基督徒開始把自己的紋身當成一個潛在的阻礙,因為隨着他開始穿長袖衣服去教堂,我看到這個紋身的機會越來越少了。

在那個時代,洗紋身還不是什麼發達的技術,不過,我猜想,他開始把那個紋身視作自己早就拋棄掉那段過往生活的標誌。他並不需要一個有紋身的牧師(當然不必),不過他需要一個教會,那教會並不把他的紋身當成浪子無法回頭的證據,不把有紋身的人看得太兇暴,以至於無法用愛去呼召悔改並使之有信仰。

當我在本地咖啡店裡或走在街上,看到有紋身的人時,就常常想起他來。紋身有些是滴血的骷髏頭。有些是追求狂歡的口號。有些模樣猙獰,展示自己的可怕之處。有些是異教崇拜的內容,甚至是神秘莫測的。恕我不才,我祖母的福音智慧很少影響我對這些人的第一印象。

當然,並非所有有紋身的人都是非信徒,或者有過艱難的以往。不過,大意確實如此,有多少人不來聽我們的福音信息,僅僅是因為他們已經預設了自己「看上去」不像是那些會追隨耶穌的人呢?

同樣,很慚愧,有多少次,我們在傳講福音時過濾掉了一些人,而那些人因着洗禮,原本能夠以良好的形象出現在主日學校宣傳冊的圖片上?又有多少次,我們假設基督的福音就像一個政治造勢或者商業推廣活動一樣,應該根據受眾分析來定位目標人群,就像某些類型的消費者一樣?

福音書一直在告訴我們,耶穌的傳道吸引着那些有着艱難過往的人,那些有過錯誤選擇的人,或者是正面對着可怕局面,一生幾乎就要毀掉的人:妓女、替羅馬人工作的稅吏、麻風病人、被鬼附着的人等等。耶穌告訴我們,那是因為聖靈並不是與高貴者、強力者一同建築自己的王國,而是和那些瘸腿的、殘疾的、絕望的人一起(路加福音14章21-23節,哥林多前書1章26-29節)。

如果我們真要把福音傳給全世界,那就意味着要走向那些身上所帶信息與神的話語截然不同的人。我們自己的心思意念以前也如此。

那個有着女巫紋身的女青年,或者有着地獄天使印記的老人,當他們感到福音的召喚時也許會想:「這個看得見的標記時刻提醒着我的過去,我怎麼能帶着它進入到福音里呢?」無論我們看上去多「值得尊敬」,當我們來到基督面前時,都曾有過這樣的問題:「傷太深,藏無可藏?誰能,洗心革面?」

有我們沒我們,耶穌都將建立他的教會。不過,如果我們虔信於他,就必和他共擔使命。那就意味着我們不能只空口談談那些失喪的人,而是要直接跟那些他們交流。我們並不是像成功學講師那樣跟他們談話,許諾一個更好的未來,相反,我們也是作為被釘十字架的罪人來跟他們談話,讓他們也重獲新生。

如果聖靈以大能將此職責吹進我們,我們必將看到教會裡充滿了從來不覺得自己有着「基督徒」形象的人。我們將看到,肉體上的符號,無論曾是什麼樣子,都不要緊,「要緊的就是做新造的人」(加拉太書6章15節)。

我們來,不是去呼召正直的人,乃是叫罪人悔改。我們來不只是呼召那些看上去符合基督徒形象的人,而是呼召整個世界。如果教會是由福音所推動的,那麼,在有些時候,基督的肢體也會有紋身。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