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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世界說性取向不可變化,性別可改變?(二)

為什麼世界說性取向不可變化,性別可改變?(二)

上星期我向訂閱我博客的讀者們發了封電子郵件,請他們把自己最關心的性與基督教信仰相關問題發給我。然後我挑出了其中7個常見的問題,打算在接下來7天裡每天回答一個,以此成為一個總共7篇的系列文章。

第一部分「一個人處同性關係又可是基督徒嗎?」,請點擊這裡

今天的問題是:「為什麼世界說:未經選擇的性取向不可變化,而未經選擇的性別卻是可以改變的?」

這個問題確實讓我大吃一驚。即便對一個經常考慮這類問題的人而言,這兩種思路之間的矛盾也從未進入我的視野。

我們的世俗文化(不是我,而是世俗文化)所認定的乃是下面這些東西:

• 同性戀的性取向在出生前/出生時就已經確定了,所以那就是好的,不需要改變。
• 性別是在出生前/出生時就確定的,不過要是願意的話,變性也可以。
• 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因此這是神創造的。
• 一個人並不能選擇自己的性別,不過如果他們不打算接受的話,那神就不是這麼創造他們的。
• 試圖改變一個人的性取向對人有害,因為這是改變他們原本被設計的模式。
• 試圖改變一個人的性別對一個人有好處,因為他們是在糾正一個錯誤的設計。

從根本上說,世界的看法是,一旦牽扯到了同性戀的感覺,那神就沒犯錯,不過一旦涉及到性別問題,那神就犯錯了。

我們文化的信仰系統從頭到底就是一團亂麻。這裡不僅僅有矛盾,而且他們這些推斷也都缺少真正客觀的基礎。世界的信仰系統並不是建立在什麼是真什麼是假之上,而在於自己的樂意所在。

說得更明白一下,世界說,同性戀的感覺乃是神所命定的、不可改變的,因為他們想要這些同性戀感覺變成由神命定、不可改變,同樣,他們也說身體的性別並不是神所確定的、可改變的,因為他們想要那並非神定、可以改變。

沒有信仰的文化把人天性(性別)里好的一方面視為應該改變的,只要我們樂意,他們把人類天性(有罪的傾向)中壞的方面則視作永遠不該被改變的——哪怕我們想要去改變。他們不僅僅鼓吹我們要接受自己有罪的性慾,更要讓我們墮落的欲望變得驕傲、自私、貪婪、好色、貪得無厭等等。沒有信仰的文化從完全悖逆聖經、悖逆基督教的視角去看待世界和人類天性。

羅馬書1章告訴我們恰是為何世界會有對現實有如此混亂、顛倒的看法: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1章21-24節。

世界棄善從惡乃是因為世界所棄的乃是最高實在:神。

我們被設計成為愛我們之神的崇拜者,不過我們並沒有這麼做,而是一起把「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並且「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我們拒斥了神對我們人生的善治,選擇與他隔絕、悖逆他的人生。這樣的偶像崇拜讓我們的心思意念變得黑暗、扭曲。我們稱惡為善,稱善為惡。我們為了玷污而歡呼並且玷污聖潔之事。我們憎惡純潔,熱愛污穢。我們試着去改變我們不該改變的東西,對我們應該做出的改變卻無動於衷。

世界總是充滿欺騙,因為它永遠在崇拜偶像。幸而有福音,那才是醫治所在!這種醫治乃是以對神的真正崇拜代替人心中對神的真正悖逆——這只能從耶穌基督里的拯救而來。因他替代罪人而死,耶穌既去除了我們的罪,又給了我們一顆真正愛神的新心。當我們將信心建立在神獨一愛子犧牲所成的工上,我們對現實混亂、顛倒的看法就開始消退,我們開始看到事物的本來面目。我們開始稱善為善,視惡為惡。崇拜神讓我們在真正的現實中去思考、去行動,因為我們把自己交託給了最真實的存在。

在信靠基督中相信神是我們能夠正確看清世界——以及看清自己的唯一辦法。

所以,世界無理可循才是理所當然。世界連左右手都分辨不出。他們迷失了——這是最為絕望的一個詞彙。讓我們為世界禱告吧,尤其為依然身陷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之中的人禱告,開他們的眼睛,讓他們看到一個愛他們、拯救他們神之美,讓他們把自己交託給神。唯其如此,其餘萬物才能回歸常態。

明天我將要談論的問題是:「對於已婚有孩子卻想離婚追逐同性關係的人,你會對他說些什麼?」

我將每天在臉書上更新本系列博客文章,如果你想以電子郵件的形式閱讀(也可以參與未來的調研),請點擊這裡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