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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為什麼一定要審判人呢?

神為什麼一定要審判人呢?

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着不理呢?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 --哈巴谷書1章13節

神為什麼一定要審判人呢?答案是:因為神是聖潔公義的。我們在聖經中多次看到這個。在啟示錄4章8節中,四活物來到神面前,不是休息日或是晚上,而是晝夜不住地說:「聖哉,聖哉,聖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四活物各有六個翅膀,遍體內外都滿了眼睛。他們晝夜不住地說:「聖哉,聖哉,聖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請注意這裡,他們不是說「信實,信實,信實」或「永恆,永恆,永恆」,儘管神是信實和永恆的。相反,他們強調了神的聖潔。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他容不下罪。(參見哈巴谷書1章13節)

雖然神的審判是可怕的,但它仍然有一些積極的方面。

它使我們產生恐懼。當我們看到藐視神話語的人受到審判時,它應該引起我們對自己所做的事情的深刻反思。

它使我們清醒過來。它可以促使我們調整目前的生活方式,讓我們帶着盼望改變生活的優先順序。正如C.S.路易斯(C. S. Lewis)指出的,痛苦是神用來喚醒這個耳聾世界的擴音器。

它使我們謙卑下來。神的審判能夠揭開我們裡面自以為義的面紗,讓我們認識到自己是多麼罪惡的存在。也讓我們深深地知道,我們不是自己人生的主人,我們真的需要神。

它使我們消除疑慮。最終將有一次審判的這個事實,使我們確信宇宙之中必有公義。我們都知道世界上有應得審判的惡人。聖經告訴我們,有最終的仲裁法庭,天上記錄着這個世界上所發生的一切事情。惡人會按他們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審判讓我們確信最終必有公義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