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一基督教大學因反對同性戀導致被終止合約
馬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的一所城市選擇結束與一所基督教大學的合約,因為該學術機構反對同性戀。
薩利姆(Salem)市長最近宣布該市與戈登學院(Gordon College)簽訂的使用舊市政廳的合同終止,計劃合同於今年下半年開始失效,並將立即終止其使用權。
戈登學院市場營銷和通信部門副主任里克·斯威尼(Rick Sweeney)告訴基督郵報有關使用舊市政廳合同信息。
斯威尼說,「自2008年以來,戈登學院一直與塞勒姆市有契約關係,該學院管理這個城市最古老的建築之一老市政廳。我們為設施進行管理,用於戈登學院各個教育項目,這是個互惠的舉動,並且還可以給戈登學院歷史專業的學生分享一些經歷。」
斯威尼還告訴基督郵報說,戈登學院已經從「活動策劃」轉移,重新專注於教育工作。
斯威尼說,「八月是過渡期,這個城市有權早點選擇終止合同。作為一所私立基督徒學校,我們對行為的標準使該學校成為公眾爭議的一部分,他們決定迅速採取行動。」
塞勒姆市長金伯利·德里斯科爾(Kimberley Driscoll)告訴基督郵報說,具體問題出在戈登學院的「行為準則」政策,它禁止師生有任何「同性戀行為」。
德里斯科爾說,「這違反了今年年初塞勒姆市議會一致通過的不歧視同性戀條例,我們市不與任何故意因年齡、血統、膚色、殘疾、家庭狀況、性別認同或表達、婚姻狀況、軍事地位、國籍、種族、宗教、性別或性取向歧視別人的私人當事方簽訂合同。」
斯科爾聲稱,這個並不是處理「歧視觀點」的榜樣,而是執行反歧視法的一個例子。
德里斯科爾說,「我們市終止與戈登學院的合同,不讓他們管理和維護舊市政廳這座公共建築的行動不能被解釋為是對一種觀點的歧視。相反,我們市終止合同,是因為戈登學院的行為標準與我們對同性戀完全包容、不歧視條例相衝突,拒絕歧視並不等於歧視 。」
當基督郵報問斯威尼戈登學院是否會考慮採取法律行動時,他回應說,因為合同上有參考數據,這種情況「極不可能」發生。
德里斯科爾說,「這種情況很可悲,該情況導致學院與城市多年來非常友好並富有成效的合作夥伴關係黯然失色。戈登教會成員一直都是尊重和歡迎不同層次的所有人,特別是與塞勒姆不同社區有許多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