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懷茨馬論基督教信仰:神秘、複雜,充滿悖論
跟從基督並非尋求安慰或者個人的福祉,相反,人生複雜,神則神秘,而信仰存在於這種悖論的張力之間。正義會議(Justice Conference)創辦人肯·懷茨馬(Ken Wytsma)在他的新書The Grand Paradox: The Messiness of Life, the Mystery of God and the Necessity of Faith(大悖論:人生的複雜性、神之神秘以及信仰的必要)一書中如是說。
在接受基督郵報採訪時,懷茨馬說《大悖論》一書可以視作2013年出版的Pursuing Justice(《追求正義》)的第二部分。《追求正義》的寫作動機是他有感於要教導一些通常被誤解、被忽視的正義主題,而那正是全篇聖經的中心主題,他說,通過澄清神的特質及其對我們人生的意願,這部新書的目標是要觸及「我們靈魂的深處」。
當懷茨馬寫作「神之意願」這主題時,他並不是指通常意義上「意願」所說的那種一個具體的呼召(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職業呼召)。相反,他用這個詞的意思乃是在生活里常有的艱難困苦、不滿與起伏波動中過一種有信仰的人生。
「在『神對我人生的意願』這想法的核心潛藏着一個自我欺騙,那就是『人生乃是關乎我自己』,」作者在第八章「個人呼召與使命」中如此寫到:「……我們想要把神寫進自己的故事裡,但神想要的是把我們寫進他的故事裡……與其問神對我的人生意願是什麼,我還是更應該問一問,我能用自己的人生為神的意願來做些什麼。」
在序言中,西雅圖追尋教會(Quest Church)的曹尤金(Eugene Cho)牧師將該書所傳遞的信息與耶穌和他門徒在加利利海邊遇上風暴的故事(馬可福音4章35-41節)相對比。曹牧師提示,耶穌乃是帶着門徒走向風暴——對任何相信跟隨耶穌就意味着擁有一個平靜、安全人生這樣想法的人而言,這是一大矛盾。
「作者在《大悖論》中提醒我們,懷疑並不是信仰的敵人,神秘之事也沒有什麼可以害怕的,」曹牧師寫到,「哪怕懷疑或者神秘——就像那狂風巨浪一樣——也照樣臣服於基督。」
該書有16章,每一章篇幅都不長,可以在一次小型聚會上讀完,在懷茨馬的網站kenwytsma.com上可以找到相關的小組討論指導和其他教會資源。上面還有如何將「大悖論」教授給孩子的「父母指南」。
以下是通過電子郵件進行採訪的全篇內容
基督郵報:你的創作動因是什麼?
懷茨馬:《大悖論》試圖解決我們在生活中感受到一種張力,那就是當我們意識到人生很複雜(比我們想象得要複雜許多)而神則很神秘(比我們認為他應該那樣要更不明晰、更不一目了然)。這就是信仰人生的張力——儘管我們不那麼清楚明白、苦難依然存在或者說我們依然感受到懷疑和黑夜,我們依然選擇去遵從、去追隨這樣的道路。
要說明一下,本書是可以視作2013年出版的Pursuing Justice(《追求正義》)的第二部分,我在第五章里具體談論此話題,不過,如果我們要放棄自己的人生——去關心他人超過關心自己——那麼,信仰的內容、神是否會「得着我」就變成了重要的問題。如果我在為他人守候,又有誰來守候我呢?那我的禱告就必須是:「神啊,如果我要過這種與本能相反、充滿愛與侍奉的瘋狂生活,你會真正與我同行,在那裡為我守候嗎?」哈巴谷書里有答案:惟義人因信得生。
基督郵報:在教會歷史上,有許多此基督徒似乎更習慣於我們信仰的神秘特質,比如中世紀,這當然也是聖經里經常提到的內容。而現在基督教被當成了操作手冊或者12步方案之類的東西,我們又是如何到達此種境地的呢?
懷茨馬:美國的教會,受美國文化的影響,長期以來對信仰的意義有所遮蔽,以至於我們都有了一些錯誤的見解,認為一切都是圍繞我的……那是完全個人化的觀點,根本上都是以我的福祉、我的舒適為目標。然而,聖經所講述的是不同的內容。從來沒有誰許諾我們能遠離困苦,或者僅僅是因為信仰神就過上完全受祝福的人生——相反,我們所受的應許是神是善的,雖然在試煉、挫折和罪的誘惑、自私之中,跟從神也是更好的選擇。信仰是無論不確定因素、恐懼如何不期而至,都要選擇相信這應許,並在堅信中繼續前行。
12步方案、自助技術與公式都能變成「我覺得宗教有實用價值」。然而,這讓宗教和瑜伽、佛教、世俗成功學以及其他當代男男女女們尋找平安、自我提升的辦法沒什麼區別了。如果神的存在只是為了讓我有所改善,那他的價值就被最小化了,純粹只有功效上的意義。
基督教信仰的神秘之美在於總是設定神是一切的中心,這將我們的觀念徹底顛倒過來。在神之國度里發生的事情其實是矛盾的:為生而死,為獲取而給予,為得祝福而侍奉,柔弱為剛強等等。
我喜歡這樣的操練,就是去琢磨那些與基督教信仰有關、讓我們糾結的深奧難題,並最終得出以神為中心、充滿喜樂的答案:即便在混亂和神秘中,信、望、愛也都是可能的。
基督郵報:你最為讀者所知的身份可能是正義會議(Justice Conference)創始人。你寫到過,你有很多朋友「為行善而身心俱疲」,或者有「正義怠惰」。這是如何發生的?
懷茨馬:有一種誘惑就是去嘗試着修復世界或者說做出一些英雄壯舉以徹底終止不公。這種(非常符合美國文化的)衝動,並非長久之計。當我們從自己的犧牲、奉獻中看不到足夠多的變化,那就會讓我們身心俱疲,或者我們因為覺得自己的努力並不足以帶來改變而變得悲觀。
對此我常常說兩件事。第一,正義並不是要去當英雄,而是要虔誠。我如何對待我的配偶,如何回應在路上開車加塞的人,這樣的事情和我在海外從事的救濟工作一樣重要。正義就是正直,是人成為基督樣式的核心因素。正因如此,與那些神話里英雄的豐功偉業不同,正義應被視為我的門徒操練、基督徒式順服的一部分。
第二,我們不應該只因為自己無法「修復」世界就認定我們不能改變世界。我們追求正義,乃是因為我們在乎這樣,而且因為神命令我們去關心去在乎那些軟弱的、受壓迫的。我們這麼做不是為了自我滿足或者自我歌頌。我們並不總能徹底根除某個領域的邪惡或不公,但這並不意味着我們在對抗不公中的努力是徒勞無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