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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一位律師呼籲從法庭宣誓詞中去除「上帝」

蘇格蘭一位律師呼籲從法庭宣誓詞中去除「上帝」

蘇格蘭一位律師要求廢止宗教性的法庭宣誓,原因是在整個國家中無神論者的數量越來越多。

律師肖恩·坦普爾頓在周一發布的《蘇格蘭先驅報》的一篇文章中寫道:「歷史上的宣誓,是向着上帝的誓言,其目的主要有兩個;首先從宗教角度來講,證人許諾訴說事實,如果他們在法庭上說謊那麼他們必須面對上帝。第二,從法律角度來講,證人的身份從一個日常的市民變成了一個必須如實回答問題的人,否則他們就是犯罪,而且潛在上來說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罪。」

英國現在的誓詞是:「我向全能的上帝發誓,我所說的都是事實,是整個事實,並且僅僅是事實。」

它的世俗版本,一個宣告聲明是這樣說的:「我莊嚴地,真誠地並且真實地宣告和認定我所說的是事實,是整個事實,並且僅僅是事實。」

根據1978年的誓詞法案(該法案建立了宣誓的規則),「有義務要宣誓的人應該被允許只是做一個莊重的宣告來取代宣誓。」

但是這位律師呼籲「法庭上只需要一個版本的誓詞,一個去除任何信仰或者宗教色彩的誓詞。」

他在評論中爭辯說,自從「宣告」被引進法庭,宗教性的景觀已經改變了。並且這個國家的無神論者現在在不斷增長。無神論者要麼不帶有任何虔誠,「安靜」地宣誓或者宣稱(這種情況下,他們做偽證不能得到豁免,即使他們向着一個自己並不相信的上帝說謊),要麼他們就做一個宣告聲明。

但是這樣並不能解決問題,這位律師主張。

「宣告的問題是,這會讓證人馬上出局,人們會立刻高度注意這個人不向上帝發誓的事實,」他說。「但這個宣告已經是與一個人品格和信念相關的聲明,除非在特殊情況下,不能再要求他做其他什麼見證。」

「不可能保證,證人們品格的這個方面不會影響一些陪審員對他們的證詞的質量的看法。那些有着極端強大(可能是偏執的)宗教性觀念的人,可能會無視所有證人說的話,就因為他只是做了一個宣告,而不是向上帝宣誓。即使陪審員沒有被強有力地影響,仍然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這樣就有不公平裁定出現的潛在可能性,而這是當代司法系統中不能存在的。

根據2001年的人口普查,在蘇格蘭占主導的還是基督徒,其中屬於蘇格蘭長老會的占大多數,達到42.4%。沒有聲明自己屬於哪個宗教成分的人占全部人口的1/4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