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要成為教會官僚制度的犧牲品
在新約中,沒有一個人作為教會的屬靈領袖卻不同時牧養的。神的話語規定沒有牧養就沒有領導。每一位在新約中的「長老」被要求信實地教導神的話語。(提摩太後書2:24),和信徒們一起侍奉特定的會眾。新約中的「長老」這個詞可以替換為「監督」、「牧師」和「主教」。
聖經性的教會領袖們必須管理和領導,不僅在行政工作上,更重要的是在「禱告和傳道」上(使徒行傳6:4)教會中可靠的領袖是那些主要的熱情和呼召在禱告、福音的宣告和聖經教導上的人。教會不是企業,即使它需要處理一定的財政事務。教會是一個屬靈的有機體。你不能讓一個在屬靈方面不合資格的人帶領一個屬靈的有機體……也不能讓一個離棄家庭的「賴賬的爸爸」帶領。不管他們有什麼其他的能力,他們的屬靈資格決定了他們是否能可靠地領導、是否適合牧養。
基督徒們曾一度開始試驗,讓外地的教會官員領導他們沒有親自牧養的會眾。那是一個壞主意。神的設計圖才是我們要走的道路。會眾制事工需要完全有能力服侍和教導自己會眾的強大領袖。新約中的每個教會都有好幾個監督;他們是牧師或主教或長老(不管你更喜歡哪個詞),他們是特定會眾中活躍的門徒。
一位「父親」指導和帶領10個不同地方的家庭是荒謬和危險的。我們稱這種安排為「狂熱崇拜」,因為一個人被給予了如此多的權力。他可能叫自己為他們的「父親」,但那不是聖經中所說的「父親」和「母親」。當人們發明自己的體系、給一個人帶領多個家庭或教會的領導權,這會很快讓跟從者們看起來無法或不願掙脫這種控制。這些跟從者習慣於繼續讓自己屈從這樣的遠程權威。
當一個教會(不管是天主教還是新教)依賴外地教會官員指導他們的事工時,他們就相當於把孩子交給了那些不住在家裡的父母。就像一個「父親」或「母親」指導10個家,這種帶有「母教會」的等級制安排不會在會眾中培養出足夠成熟的本地領袖。它把大多數權力和控制放在外地官員手中,當然這樣的方式是他們喜歡的。這種不健康的動態從來沒有在新約中被提倡過,是基督教歷史上一個非常不幸的發展。
反對這種教會體制的最強有力的例子是我們的主自己。耶穌沒有在外地輔導他的門徒們。他一直和他們在一起。他的牧養和帶領是每天發生的。因此,不牧養本地羊群的教會官員和帶領指導本地羊群沒有一點關係。讓那些人求神幫助找到他們自己的會眾去牧養和領導吧……如果他們真的被神呼召作為新約中的長老來侍奉,而不是作為宗派的雇員。
外地教會官僚主義是不必要的,實際上對會眾領袖的健康發展和成長是有害的。權力腐敗……在教會中不必要的政治也是同樣。任何基督教會的聯盟,如果讓外地官員領導多個教會,這種體系是在迎合全球性的人為組織(宗派),而不是為了耶穌自己設立的本地的屬靈有機體(會眾)。不管他們有沒有意識到,會眾不需要那種依靠。這實際上是阻礙他們的成長,「凍結」他們在信仰中的突破,因為他們做什麼都要經過「母親」同意。那是一個孩子的生命……不是一個成人的生命,或者成熟信徒組成的教會。
不管是在商業世界還是在教會中,人們很有才能也很有說服力來推銷他的產品和服務。它總是和錢有關。在全球組織中的教會官員擅長有目的地製造他們和地方會眾的互相依賴。畢竟,某人必須支付那些外地教會官僚的工資……還有他們選擇要去資助的全球性項目。通過製造這樣一個系統,會眾被要求繼續喝母教會的奶,你創造了一種教會文化,好像感覺對福音進步很「正常」甚至必要。
回到那個指導10個家庭的「父親」的例子。每個家的孩子們被期待把一部分賺得的錢給那個男人,會怎麼樣呢?現在聽起來他更像是個皮條客而不是一個充滿愛的父親。皮條客們不想人混亂他們的系統。那會停止錢的流動,強迫他們去尋找新的收入來源來支持他們浪費的花費習慣。我猜這意味着那些人並不可靠,來領導他們的「家庭」。
我在說什麼呢?是不是所有指導幾十或幾百個教會的官員都在有目的地拉皮條?不是,很多這些宗派的雇員是信實的基督徒。不幸的是,他們自願成為了不合新約的官僚系統的一部分……狂熱崇拜或拉皮條的行為再也不能用神的話語為自己辯解。在高度政治化系統中的好人常常最終去屈從於對「公司」最有利的事情,即使某些「小人物」被不時地被排擠到一邊。我可以聽到一些外地官員回應說,「ok……可能這不是耶穌帶領他的門徒的方式……但他也沒有我們要支付的賬單啊。」確實如此。
耶穌太忙於準備支付一筆更大的債。看起來十字架的信息應該成為每個基督教會的焦點……而不是,是否那些外地「公司人員」贊同本地的門徒培訓活動。誰死去並讓他們為王?我再說……讓每個外地官員去禱告找到他自己的會眾來牧養和領導……如果他確實被神呼召來牧養基督的群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