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軍牧師:公開場合只能奉耶穌的名禱告嗎?
親愛的摩爾博士,
我是一名虔誠的福音派基督徒,也是一名專職(隨軍)牧師,我的工作是服務各種宗教背景的人。我被要求在很多場合中禱告,面對各樣各樣信仰背景的聽眾,我的上級向我施壓,讓我不要以「奉耶穌的名」作結束禱告,而是變更多包容性地向「神」禱告,通用性的。我可以在禱告結束時說「奉您的名」而不是「奉耶穌的名」嗎?當然對我來說,這裡的「您」是指耶穌,那看起來會解決很多問題,不會明顯地令其他人反感,也可以讓我更長久有效地使役。這樣可以嗎?
一位困惑的專職牧師
親愛的專職牧師,
你在假定這種困境是關於「語言」的,其實不是。「奉耶穌的名禱告」不是一項簡單的「文化性附加物」。我們奉耶穌的名禱告是因為耶穌命令我們這麼做(《約翰福音》14:13)。我們奉耶穌的名禱告,是因為我們相信「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2:5)。那麼,除非我們在基督裡面,不然我們就不能接近神。
當你公開禱告時,你不是在那裡勸誘別人改變宗教或者與其他宗教抗爭,那不是奉耶穌的名禱告的目的。如果你被要求禱告,你可以只是作為一名基督徒禱告。這樣做的時候,你實際上保護了其他宗教和他們神職人員的權利。坦誠的說,我不希望一名穆斯林教士被政府強迫像一名聖公會信徒那樣禱告。
對於那些陳舊的「奉您的名」的暗示,我建議你不要那樣做。我們古代的基督徒祖先們,面對羅馬的逼迫,他們本來可以宣告「凱撒是主」並保證「凱撒」對他們個人來講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畢竟,比起被丟給獅子吃,他們活着並傳道,不是可以更好侍奉耶穌嗎?只是片刻承認一種民間信仰,特別是在自己可以私下有一種具體信仰的情況下,那不是很好嗎?
但是,在所有那些合理化背後都懸掛着一個警告:「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馬太福音》10:32-33)
基督教專職牧師被他們的教會任命,提供給軍隊,成為基督教專職牧師。對他們來說,如果像一名民間宗教神職人員那樣禱告,那麼他們就是在服務於另外一種信仰。你佩戴着十字架,必須把它講出來,不是讓它在一個民間信仰更具包容性語言的遮蔽下面。
專職牧師的功用主要不是民事性的。專職牧師首先是要保證軍隊和全體雇員自由操練宗教的第一修正案權利。如果政府決定,能夠侍奉的專職牧師只是那些想要在公開場合像一神論(不承認三位一體)者那樣禱告的人,保留專職牧師體制的目的令人質疑。
從政府的角度看,請一位專職牧師向一位通用的神禱告,可能要求不過分。請一位天主教士兵給新教徒朋友們做彌撒,因為「麵包只不過是麵包」,或者讓一位穆斯林教士帶領人們讀玫瑰經,因為「只是個禱告」,對政府來說可能這些要求看起來都不怎麼過分。
但實際上這些要求太過分了。一位穆斯林說馬利亞是聖母那就是拒絕古蘭經,他不再是一名穆斯林。天主教彌撒沒有祭司那就不再是天主教彌撒。一個對「神」的禱告,沒有清晰說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那就不是一個基督徒的禱告。
當「凱撒」要求服務、稅收和尊敬時,我們應該樂意交納這些東西。禱告不屬於「凱撒」,它們不應該被帶到他面前提交給他「編輯」。如同《羅馬書》13章中記錄的,基督徒應該在幾乎所有事情上順從和忠誠於「凱撒」,但只是「幾乎」。
當凱撒反對一位基督徒在禱告中提到耶穌時,我們必須確信地對他說,「先生,我沒有在和你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