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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律法是否適用於你?

上帝的律法是否適用於你?

想象一下,有人從澳大利亞(他們在那裡靠左行駛)訪問美國。美國的交通法規是否適用於其他國家的遊客呢?這是顯而易見的,對吧?

那麼,為什麼你還認為有些人拒絕相信上帝的律法不僅適用於基督徒和猶太人,而且也適用於他們呢?

如果你是佛教徒,上帝的律法對你同樣適用,就像你是基督徒或猶太人一樣。對於穆斯林、無神論者以及地球上的每個人來說都如此。你看,「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羅馬書 3:19)。

你我都沒有權利篡改上帝的律法並對其進行調整。「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詩篇 19:7-8)。

去年夏天有報道稱:「現在只有20%的美國人認為聖經是上帝的文字,比上一次問這個問題,也就是2017年時的24%又有下降,是1980年和1984年時最高點的一半。與此同時,有29%的人認為聖經是『人類記錄的寓言、傳說、歷史和道德規範的集合』,創下新高。」

遺憾的是,那些拒絕將聖經視為上帝真實話語的人錯誤地認為上帝的律法不適用於他們。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念。如果來自澳大利亞的訪客在我們道路上忽視美國的交通法規,你可以想象將會發生什麼混亂。但與每個在拒絕福音並對聖經不屑一顧之人死後會發生的情況相比,這種混亂算不了什麼。

無論你是否相信美國的交通法規,當你在這個國家時,你將對我們國家的法律負責。同樣,上帝所造星球上的每個人都「都伏在神審判之下」(羅馬書3:19),無論他們目前是否意識到。事實上,你最終將在進入天堂或地獄之前被帶到法官面前。墳墓之後沒有第三個選擇。

上帝的話宣告:「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哥林多後書5:10)。

違法者將被判處永恆的地獄懲罰,除非他們的罪已蒙赦免。上帝之子在十字架上受難是為我們的罪可以通過他的血洗淨。你可以選擇相信福音並得到寬恕,或拒絕福音並站在你的創造者和法官面前,罪的重擔全部壓在你靈魂之上。

我的朋友,上帝的律法絕對適用於你,無論你對此持何種個人信仰。「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3:20)。你對擁有整個世界的那位負責。沒有上帝,你無法完成一次呼吸。因此,今天你明智地應該轉向上帝,悔改並相信。

你看,神「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使徒行傳17:30)。這包括無神論者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他說:「要對你有生命表示感激,並放棄你對第二條生命的虛榮和傲慢的渴望。」

實際上,拒絕上帝和他的話語,同時忽視聖經對人類存在超越這個世界的揭示,是完全虛榮和傲慢的。那些蔑視上帝的警告和主白白賜予救恩的人最終會後悔。那些認為上帝律法不適用於他們的人也認為他們不需要福音。畢竟,如果在上帝面前你的「罪」只是猶太人和基督徒的虛構,那麼誰需要一個救主呢?

是猶太人和基督徒發明了舊約和新約,還是經文直接來自上帝?回答這個關鍵問題時要非常小心。你的靈魂懸在一線!

使徒彼得寫道:「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1:20-21)。

有些人簡單地對上帝和聖經一笑置之。例如,英國演員瑞奇·熱維斯(Ricky Gervais)說:「一個基督徒告訴一個無神論者他們要下地獄,就像一個孩子告訴一個成年人他們不會從聖誕老人那裡得到任何禮物一樣可笑。」

不過,僅僅因為你目前沒有對上帝心存敬畏,並不意味着當你過渡到另一邊時就不會經歷巨大的恐懼。每一個沒有對基督有信仰的人在進入下一個境界時都會立即充滿恐懼、驚駭和恐怖。

除非瑞奇悔改並歸向上帝,否則當他在審判日站在上帝面前時,他絕對笑不出來了。

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言9:10)。

那麼,上帝的律法適用於你嗎?絕對適用!百分之百適用!我希望你會請求上帝將這個事實深深印在你的心靈中。否則,你為什麼會來到耶穌面前尋求寬恕,接受上帝在天上賜予的永生自由禮物呢?主將這「說不盡的恩賜」(哥林多後書9:15)賜給每一個悔改並相信這個好消息的有罪之人。

「律法……引我們到基督那裡」(加拉太書3:24)。

那麼,你今天會轉向上帝並接受福音好消息嗎?還是你自以為比你的創造主更聰明?上帝的律法對你適用嗎,還是你假裝自己高於律法,從而成為你自己的假神?

本文作者Dan Delzell是內布拉斯加州帕皮利恩(Papillion)的泉源路德會(Wellspring Lutheran Church)牧師,也是基督郵報的定期供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