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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糟糕到什麼程度卻依然被拯救?

你能糟糕到什麼程度卻依然被拯救?

約翰·派伯(John Piper)講過一個關於一位女士的故事,很多年前她聽到了他關於永遠保障教義的一篇講道,該教義認為一旦一個人得救,他們永遠不會失去救恩。她走向派伯,感謝他的講道,然後繼續說她正在進行一段通姦關係,但因為她已得救,她可以毫不擔憂地繼續這段關係。

派伯的回答肯定不是她期望的:「如果你繼續犯罪,上帝會把你送進地獄。」

為什麼派伯會這樣說呢?

如果我們都同意沒有什麼「行為」能讓你進入天堂,那麼一旦得救,什麼「行為」會使你下地獄呢?難道一個救贖計劃說你做的任何好事都不能救你,但只要涉及某個清單上的「壞事」,你就走向與上帝永遠隔離的道路,這不是有點不講道理嗎?

實話實說,我們許多人心中都有一張「壞事」清單,我們認為這些事情會使某人失去救恩資格。但我們很少想知道我們經常與之鬥爭的罪是否在其他基督徒的壞事清單上,他們是否會說我們因為犯下這些罪而永遠被定罪。

你怎麼知道呢?當然,別忘了「永不得赦免的罪」(馬可福音3:28-29;馬太福音12:31-32;路加福音12:10),這聽起來幾乎是最可怕的事情。

在那些認為你曾經得救而現在失去救恩的人之外,一些信徒說,如果一個公開信仰的信徒在進行某些行為,那就證明他們從未真正得救。然而,這樣的「沒有真正的基督徒會……」的指責很容易犯下「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邏輯謬誤。

這一切引出了一個問題:一個基督徒有多壞,仍能得救呢?

我們所知道的

因此,讓我們從基本原理開始,然後深入探討。

上帝賜予的救恩禮物在我們承認自己有問題之前是無法接受的。如果你送給我幾瓶漱口水作為禮物,除非我承認自己口氣不好,否則我是不會接受的。

換句話說,除非我看到我需要一個救主,我永遠不會呼求上帝憐憫我這個罪人(路加福音18:13)。但如果我這樣做,我就承認我有需要糾正的道德錯誤。

到目前為止一切都好。這引出了那個敏感的悔改主題。

施洗約翰以這個主題開始傳道:「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太福音3:2)。耶穌也經常談到這個主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並譴責那些不悔改的人:「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路加福音11:32)。

羅賓·舒馬赫(Robin Schumacher)是一名軟件主管和基督教護教學家,他撰寫過許多護教文章,擁有基督教護教學碩士學位和新約聖經研究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