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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神還是……別的什麼?

耶穌是神還是……別的什麼?

為基督徒關於耶穌信仰辯護的任務之所以複雜,是因為這種信仰受到了來自宗教和非宗教等多個方面的反對。

我們從懷疑論開始,這是一種關於知識的觀點,它帶來了一種拒絕所有宗教的世界觀。懷疑論一詞指的是對物質領域之外任何事物都持續抱持懷疑或不相信的態度。在懷疑論者看來,世界就是存在的全部——或者至少也差不多是這樣。因此,懷疑論者堅持認為,要麼上帝不存在(無神論),要麼上帝的存在既不可知也與我們無關(通常稱為不可知論)。

當然,隨之而來的是,耶穌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神聖的。從這個角度來看,耶穌沒有行神跡,也沒有從死里復活。雖然大多數持懷疑態度的學者同意耶穌確實存在,但他們認為新約中關於耶穌的說法並不可靠。

巴特·埃爾曼(Bart Ehrman)自認為是不可知論者,他是這種懷疑論觀點的著名代表。根據埃爾曼的說法,耶穌認為自己是一名教師或先知,但絕非神明。耶穌被釘十字架後,一些最早的門徒認為耶穌向他們顯現了,他們立即開始相信上帝已在天上高舉了耶穌。從那時起,基督徒開始將耶穌獲得神性地位的時間往前推,從復活追溯到受洗,再到受孕,最終得出結論:耶穌一直都是神聖的,甚至是道成肉身的神。[1]

不熟悉神存在證據的人(這是基督教護教學的主要內容)可能希望裝備自己,以便與懷疑論者分享這些證據。[2]

三種類型的證據支持耶穌是道成肉身的聖子這一信仰。

首先,我們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耶穌視自己為神明。我這樣說,並不是指耶穌明確聲稱自己是上帝。耶穌從未稱自己為「上帝」,因為這會被理解為聲稱自己是差他到世上來的父神。相反,耶穌的言行舉止暗示了他的神性身份。四部福音書都記載人們經常想知道他認為自己是誰(例如馬太福音7:28–29;21:20, 23;馬可福音4:41;路加福音9:9;約翰福音8:25),並且猶太當局指控耶穌「僭妄」(馬太福音9:3;26:65–66;馬可福音2:7;14:63–64;路加福音5:21;約翰福音10:33;19:7)。

耶穌說話仿佛自己是神的證據遍布福音書(並非如通常所聲稱的那樣僅限於約翰福音)。在四部福音書中,耶穌多次用「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這句話作為他陳述的引言,這是一種前所未有的說話形式,表達了他對自己所言的至高信心。耶穌聲稱在世代的末了,他將坐在上帝的寶座上掌權,審判全人類(馬太福音7:13–27;25:31–46;馬可福音14:62;路加福音22:69;約翰福音5:22–30)。簡單否定所有這些言論的歷史真實性並不可行,這些言論代表了耶穌在四部福音書中一貫的說話方式。

其次,耶穌隱含的神性宣稱得到了他神跡的證實,並由他自己的復活所確證。典型的例子是耶穌赦免一個癱瘓者的罪(這是上帝的特權),然後通過立即治癒那人來證明他擁有這樣做的權柄(馬太福音9:2–8;馬可福音2:1–12;路加福音5:17–26)。在這裡,基督將他的話語(文士認為這是僭妄)與行動結合起來,印證了他隱含的神性宣稱。此外,耶穌治癒癱瘓者的方式證實了他赦罪話語中神性的暗示。正如他對那人說「你的罪赦了」時,沒有儀式、沒有禱告一樣,他只是簡單地對那人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這種不藉助任何中介的行動是耶穌行神跡的常態。耶穌確實施行了神跡——或者至少是當時所有人都認為是神跡的驚人醫治和趕鬼。

聖經的核心神跡是耶穌自己的復活。基督復活的證據是基督教護教學的另一個標準主題。這些證據包括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他被安葬在一個岩石墳墓里、發現空墳墓、那些報告事後見過耶穌活着的人的經歷,以及保羅的見證——他看到復活基督的經歷使他從基督教信仰的法利賽人敵人轉變為熱心向外邦人傳基督的使徒。一旦對所有神跡的懷疑被消除,耶穌從死里復活的證據就驚人地令人信服。[3]這裡的重點是,耶穌的復活證實了他隱含神性宣稱的有效性。

第三,最早的基督徒視耶穌為真正的神明。就連埃爾曼也承認,儘管他主張在第一個世紀神性基督論發展迅速,但從基督教運動的一開始,「人子耶穌就被賦予了超出任何人最狂野夢想的神性恩惠,受到上帝難以置信的尊崇,被提升到與上帝自己同等的地位,坐在他的右邊。」[4]埃爾曼最終認為,各種對基督的看法或多或少是同時出現的,而不是隨着時間從較低的基督論到較高地位基督論的線性發展——甚至在最早的《新約》著作出現之前就是如此。「不同地區的教會中的不同基督徒,從一開始就對耶穌有不同的看法。」[5]他發現《新約》中反映了三種這樣的基督論,其中耶穌被視為:1. 被上帝高舉的人(對觀福音和使徒行傳的「高舉」基督論),2. 成為人的天使(保羅的「天使」基督論),以及 3. 成為人的聖子(希伯來書和約翰福音的「道成肉身」基督論)。

我們可以簡要地駁斥所謂的天使基督論。埃爾曼聲稱在保羅書信中發現這種觀點的論據完全依賴於對一個與基督無關的經文的有爭議的解釋(「你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加拉太書4:14)。另一方面,保羅經常在指代(有時通過明確引用)舊約中關於耶和華的經文時,稱耶穌為「主」(kyrios,在希臘文《新約》中譯為「主」)(例如,在羅馬書10:9–13、哥林多前書1:2中引用的約珥書2:32;哥林多前書8:6中的申命記6:4;腓立比書2:9–11中的以賽亞書45:23)。

所謂的高舉基督論與道成肉身基督論完全兼容,因為後者肯定了聖子謙卑自己,成為人並死在十字架上,之後他從死里復活並被高舉。因此,實際上《新約》教導的是一個分為三部分或三個篇章的基督論:1. 在天上的聖子 2. 從天降下,成為人並為我們的罪而死,然後 3. 回到天父的身邊。這個基督的三部分故事被不同的《新約》作者以各種方式呈現,包括保羅(腓立比書2:5–11;歌羅西書1:12–20;參見加拉太書4:4–6)、希伯來書(1:1–4,在 1:5–2:18 中展開)和約翰福音(1:1–18;還有 13:3;16:28)。

基督徒相信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聖子,這建立在堅實的歷史證據之上。這種信仰絕非對耶穌後來才有、扭曲的看法,它源於耶穌自己的言行舉止,得到了他神跡,尤其是他復活的證實,並且是最早的基督教教導的一部分。

注釋

[1] 巴特·埃爾曼(Bart D. Ehrman),《耶穌如何成為上帝:一位加利利猶太傳道者的升格》(How Jesus Became God: The Exaltation of a Jewish Preacher from Galilee,紐約:HarperOne,2014)。

[2] 例如,威廉·萊恩·克雷格(William Lane Craig),《合理的信仰:基督教真理與護教學》(Reasonable Faith: Christian Truth and Apologetics),第3版(伊利諾伊州惠頓:Crossway,2008);斯蒂芬·邁耶(Stephen C. Meyer),《上帝假說的回歸:揭示宇宙背後心智的三個科學發現》(Return of the God Hypothesis: Three Scientific Discoveries that Reveal the Mind Behind the Universe,紐約:HarperOne,2021)。

[3] 參考例子有邁克爾·利科納(Michael R. Licona),《耶穌的復活:一種新的史學方法》(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A New Historiographical Approach,伊利諾伊州唐納斯格羅夫: InterVarsity Press,2010);以及加里·哈貝馬斯(Gary R. Habermas),《論復活》(On the Resurrection),4卷(田納西州布倫特伍德: B&H Academic.2024–25)。

[4] 埃爾曼,《耶穌如何成為上帝》,第231、232頁。

[5] 埃爾曼,《耶穌如何成為上帝》,第237頁。

小羅伯特·鮑曼(Robert M. Bowman Jr.)是宗教研究所(IRR.org)的所長。他先後獲得富勒神學院和南非神學院的聖經研究碩士學位與博士學位。鮑曼博士曾在比奧拉大學和新奧爾良浸信會神學院廣泛講授護教學、聖經研究、宗教與神學課程。他已出版或合著18部著作,其中包括與埃德·科莫謝夫斯基(J. Ed Komoszewski)合著的《道成肉身的基督及其批評者:聖經辯護》(克雷格爾出版社,2024年)。該書對本系列探討的主題進行了全面詳盡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