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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不應該再談論「婚前性行為」這個詞

基督徒不應該再談論「婚前性行為」這個詞

基督徒常常談論「婚前性行為「。但我覺得這是個錯誤。我覺得這是個錯誤並不是因為這個問題不重要,而是因為在語法上有所曲解。「姦淫」(fornication)這個詞已經從當代的基督徒的言論中消失了。那個詞(「姦淫」)聽起來讓人毛骨悚然,並且已經過時。取而代之,我們現在談論的是「禁慾」和「婚前性行為」。

在Touchstone雜誌的最新議題中,我爭論說,「通姦」「姦淫」這些詞的流失,暗中把道德想象力(moral imagination)讓與了性革命分子,因為「姦淫」和「婚前性行為」這兩個詞並不是可以互換的。

姦淫不僅僅是「婚前」。婚前是關於時間的語言,我們可以據此推論出,這僅僅是夫妻間的行為在錯誤的時間發生了。但姦淫不管在屬靈上還是類型上,都是和夫妻間行為不同的。這是為什麼使用「婚前性行為」一詞產生的後果如此可怕。

「姦淫」刻畫出的現實,和基督呈現在契約婚姻一體結合中的奧秘不同。它代表基督使用他的教會,卻並沒有訂立契約永久性地與教會結合。如果一個男人沒有和一個女人訂立契約就和她發生性關係,那麼這個男人對她傳講的,對世界傳講的,對他自己傳講的,就是一個不同的福音,與耶穌基督的福音不同。並且他在塑造一種真實的屬靈結合,使徒保羅警告說,這種結合帶有的靈和基督的靈不同(林前6:15,19)。

這很重要,因為經文中明確說「姦淫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0;啟21:8)。而「婚前性行為」這樣的語言會讓良心逃避悔改。總之,如果問題僅僅在於「時間」或者「等待」,那麼一旦一個人結婚問題就解決了。那些事情都會成為過去。

在這個意義上,這會讓姦淫變得比外遇更加危險。姦淫和外遇都是背信的行為。但是,如果一個有了外遇的人悔改的話,他會懂得,他是如何打破了信任、破壞了一項契約。他會認識到,即使妻子原諒了他,他也必須花很多年時間來重建信任。他可以理解,為什麼他的妻子會得出結論:如果他和一個女人私通,為什麼就不會和另一個也發生關係呢?他必須努力來表明自己的忠誠。

而姦淫者會被蒙蔽,認為婚姻解決了問題。他看不到問題持續性的本質。他常常發現自己很難在屬靈上引導妻子,或者無法完全得到她的信任。根源性的問題是,他們共同所犯過的罪讓彼此分開。

並且妻子知道(特別是如果丈夫在結婚前自稱為基督徒),丈夫的性慾是比他的良心更強的。如果他能夠為他的姦淫辯護,也會為其外遇辯護。兩者並非是不同的事情,而是同一件事情的兩個不同階段:一種不道德行為,和婚姻的無私奉獻和盟約形成對比。

我們不應該為「姦淫」這樣的基督教語言感到羞恥,而是應該為姦淫本身感到羞恥。

這不會讓我們變得更挑剔。當我們誠實地談論時,我們會帶着更多釋放的大能對罪人(包括性犯罪者)宣講,不管在街頭還是在教會裡。十字架的寶血可以洗淨所有罪,但沒有一個人可以不帶着悔改走向十字架。當我們大膽誠實地談論時,我們會引領人們走向十字架,悔改,而不僅僅是重塑一個新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