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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欺騙你愛人同時還被稱為「英雄」

如何在欺騙你愛人同時還被稱為「英雄」

· (Michael Brown) 25 Line of Fire

設想一下這種場景:一個已經當爸爸的已婚男人宣布,他要拋妻棄子,去當「真正的自己」。他已經找到了另一份感情,那是他前所未有的真愛,而且已經與新歡共築愛巢。

社會對此人會怎麼回應?

「你這無情無義的姦夫。拋妻棄子投入另一個女人的懷抱,你應該感到羞恥。」

他回答:「這可不是另一個女人的懷抱,而是另一個男人。我是同性戀,我和自己的身份認同妥協了,不想再玩捉迷藏,我為自己的決定而驕傲。」

那社會現在將如何反應呢?

「真是位勇敢的英雄。你是別人效法的榜樣,你的勇敢和正直當受稱頌。」

所以,如果你因為異性戀欲望而犯下淫亂之事、拋棄家庭,那你就是個卑劣的人。但如果你這麼做是出於同性戀,那你就是英雄模範。你甚至會成為國際名流,當然,多少也會有些爭議。

問問新澤西州前州長吉姆·麥格瑞維(Jim McGreevey)吧。《新聞周刊》把他回憶自己過往的著作「懺悔錄」(Confession)評價為:「坦誠到令人震驚的回憶錄……勇敢而有力。」

如果當年比爾·克林頓離開希拉里·克林頓,在莫妮卡·萊溫斯基那裡找到了真愛,然後寫了一本書,你會覺得得到同樣的誇獎之詞嗎?

我很是注意到,在某些情況下,妻子對於丈夫的掙扎非常同情,意識到自己的愛人在與內部的魔鬼對抗並無法讓自己的妻子滿意。

那些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群(LGBT)激進派們也許還會告訴我們,如果不是社會強迫同性戀隱匿自己的取向,那麼這些人從一開始就不會在壓力之下與女性結婚。

我也只能臆想一下他們最終宣告「出櫃」時候所體驗到那種情感上的放鬆。

但這都無法改變下面這些事實:

1,他們背叛了自己許下的結婚誓言

2,在他們出櫃之前,他們中許多人的婚姻都非常美滿幸福

3,他們歸根結底是把自己的需要放在配偶和孩子們的需求之上

4,他們沒有(也不能)真正為自己對家庭產生的長期影響做打算

5,在許多情況下,他們在已婚的情況下不忠,是他們與另一個男人的私情導致他們出櫃。

這裡有什麼可稱讚、可表揚之處嗎?這裡有所謂的勇氣嗎?更不要提誠實了。為什麼同性戀能把敗壞的東西變成不朽的?為什麼,如果你擁有基督教操守,卻反而要淪落到被電視節目質問?

我曾經讀過這麼一個故事,有一位正統猶太教徒,接受過成為拉比訓練,他發現自己在性取向方面並不是受異性吸引時非常難過。在搭乘紐約地鐵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被另一個男人吸引,兩人當天就行苟且之事。

然而,當他講述這段經歷,被所有正統猶太教分支教派譴責為不道德,他卻毫無怨言。他完全不會說什麼「恩,這是很大的錯誤,因為婚姻之外的性行為都是被禁止的,與同性尤其如此」之類的話。

不,這確實是有新發現的,發現這人竟然是同性戀。不道德的通姦行為現在反倒成為他正面、自我發現過程的一部分了。(我倒是讀過些所謂「同性戀基督徒」牧師們寫過的類似故事)

今天,LGBT激進主義已經讓這故事又多了一個轉折,不僅僅改變了道德的法則,還歪曲了公正。

設想下這個情況。有一位擁有極高榮譽的高中女運動員,被發現對對手採取了不公平的競爭手段,因而她們並非在同一層級上開展競爭。那社會將如何看待這人的成就?

「你應該覺得自己可恥,你這是服用禁藥、扭曲規則或者說不擇手段獲勝。這對其他女孩來說不公平,應該褫奪你的獎牌。」

她回答說:「可我是變性人啊。」

那社會現在要如何回應呢?

「很抱歉,我們太吹毛求疵了。你在生物學意義上是男性的事實並不應該成為反對你與其他女性競賽的理由。如果她們對此有異議,那她們就是一小撮變性人恐懼症患者。」

這裡悲劇性的諷刺在於,奧巴馬當局現在威脅學校,如果他們不接受變性人激進主義所提出的要求,那麼他們就要失去政府資金的支持,當局稱此種做法違反了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

但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的本意是確保女性運動員的平等機會。說到底,從整體情況而言,在體育運動領域裡男性相對女性擁有生理上優勢,因此,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所提供的保護完全合情合理——只有排除了我們所說的跨性別認同者,這才合情合理,否則就是把公平棄如鄙履。

那如果是你的女兒現在與某人的兒子競爭一個體育獎學金呢?

如果女孩的壘球隊一直輸給對手,而原因只是因為對手的新銳球員是一位生理上的男性呢?

而且,正如我們所了解的那樣,如果你十多歲的女兒在更衣室、淋浴間裡被身體明明為男性的人驚擾,又會如何呢?

這裡唯一的問題就是性別認同倒錯的學生要覺得安全、被認可,卻毫不在乎這將如何影響其他每一個人。

按照《夏洛特觀察家報》(Charlotte Observer)那臭名昭著的建議,女孩們在她們的更衣室里看到男性器官時必須克服自己的「不適感」。

毋庸諱言,當婚姻被跨性別問題影響時,正常的標準也消失了。因此,只要一個男人能說,他不能再像一個男人那樣生活,自認是個女人,那他就算在幾十年的婚姻生活後拋妻棄子,也算個英雄好漢了。

這就是言論自由、宗教自由、良心自由被同性戀、變性者「權利」蹂躪之下的社會百態之一。

這一切都在LGBT激進主義的名義下進行,我們應該為是非不分、黑白顛倒而感到意外嗎?

(翻譯:尤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