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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性格是分裂的嗎?

神的性格是分裂的嗎?

一些朋友和我正在夏季查經班裡讀《啟示錄》,我們在第14章里談到了神的憤怒。下面的這個場景就是尖銳的批判之一:

如果任何人敬拜偶像,在他的前額和雙手上接受他的印記,神的憤怒也同樣會降臨到他們身上。在天使和羊羔在場的情況下,他們會被硫磺焚燒。那些焚燒的濃煙將永久的升騰。那些崇拜偶像的人將永無安息之日。那天使就把鐮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丟在神忿怒的大酒口中。那酒口踹在城外,就有血從酒口裡流出來,高到馬的嚼環,遠有六百里。(見啟示錄14章19-20節)

在《啟示錄》的最後,神的七項憤怒將會傾倒在地上。神對他的敵人所做的事情將會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殘忍景象。

神憤怒的描寫是否代表他的一種性格特點?正如對於他愛的描寫顯示了一個特點、即截然不同的一點那樣?有時候它似乎意味着神有着兩種正相反的性格特點:一方面,他可以無盡的同情、原諒,甚至可以犧牲掉他的兒子。他無限寵愛他的孩子,體貼入微地關心他們。另一方面,他卻是極度易怒的,不僅是對他的敵人,也是對他的孩子。事實上,不難發現為什麼有些人會認為神在《舊約》中的性格與在《新約》中的性格差異很大。

那神是否真的有個分裂的性格?有些人會在他們的行為中表現出不同的性格特點:有些時候我們表現得憤怒,沒有任何一點好感,而也有的時候,我們會表現出一種無盡的愛,不考慮任何的公義。但神不會從一種性格轉移到另一種性格。他不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神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來自於那個完整的自己。他全部的行動都反映了他整體的性格。

神從來都不做任何違反他性格任一側面的事情。神是公義的。他不會做任何不公義的事情。他是神聖的,不會做任何邪惡的事情。他是正直的,不會做任何不義的事情,他是慈愛的,不會做任何無愛心的事情。神一切的行為都與他全部的性格特徵相符合。

源於完全天性表現出來的典型例子就是十字架。十字架呈現出對於罪的極度仇恨,與犧牲耶穌為世人而死的那種極大的愛。十字架就完美地呈現出神是誰。

在十字架前神的憤怒與愛是完全的呈現。但在那個層面上,十架並不是唯一的例子。儘管不易被到察覺到,神所做的任何事情都能反映出他完全的性格特徵。因此無論何時,你看出神表現出憤怒,確信那同時也是他愛的表現。即使他最嚴厲的審判也出於一種愛的目的。正如威廉·柯珀(William Cowper)在《God Moves in a Mysterious Way》(神的道路奧妙難測)中寫道的:

不要用微弱的感官去判定神,
但相信他的恩典,
在一些令人不悅的證據背後,
他隱藏着一張微笑的臉龐。

(翻譯:徐苗)